不好意思,不曉得這篇文章發在這裏恰不恰當,如果不妥麻煩板主在幫我移動或是刪除,謝謝。
前天發現自己的郵局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連帶其他名下帳戶也延伸列管
一頭霧水下直接尋求當地派出所協助,之後只要到電話要我自己詢問(我尚未收到警局的文)
後來詢問下是網路互助會(TIFC,類似民間的跟會)有人提告
我大概是去年6月中接觸,但由於覺得麻煩,所以前前後後我大概只玩了一個多月,次數約5次
也就是說我大概去年的7月中後就沒再接觸過
但目前因為有人提告拿不到錢,所以應該是曾經與提告者有過金錢交易的人的帳戶都被列為警示帳戶
我想請問的是我已經這麼久沒參與了,這樣我會有什麼問題嗎?
當初我也只是參與者,只是我沒有一直玩下去(如果我也玩到此時,我也會是受害者啊)
而且註冊時也有規則說明,加上不是我去倒會,這樣我該怎麼去處理後續,以及如何解釋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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