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想請問雇主責任險對於雇傭關係跟承攬關係的出險差別!
敝公司A將工程發包給B包商承攬,B包商在C公司作業時不慎被D公司意外掉落的鋼材砸中送醫不治~C公司規定是說意外險或雇主責任險擇一才能進入施工~所以A公司有保意外險給B包商才進去施工,和解金的部份C公司認為A公司沒有保雇主責任險而要求A公司要全額負擔和解金。
請問如果假設有保雇主責任險~A公司跟B包商也是承攬關係而非雇傭關係~二來肇事的是D公司的器材掉落~那就算有保雇主責任險也無法成立進而出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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