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 B某兩姊妹共同持有一份土地, A某 已經過世20年, 其一子出國失踪30年,其它子女也從未過戶繼承遺產。 B某想要申請財產分割, 透過法院拍賣全部。 請問這樣可行嗎? 請教各位專業人士可以幫我 解答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