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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協商問題

請益~有一筆信用貸款80萬在90年12月開始法償還, 年利率百分之15,此筆款項是幫人借款, 當初那位朋友還正常每月還款,但還到剩55萬因為生意關係無力償還,我自己本身有貸款也無法還款, 甚至原本貸款中的車也因無法還貸款被收回. 此筆款項到了101年,收到法院催收通知,當時銀行說此筆款已經10幾年了利息加本金約要100多萬, 故要求我還72萬 每個月一萬, 但我覺得很高, 且本身因為此信貸也信用不良,想試看看能否再協商,當時找了代辦公司,代辦人員是說先讓公司扣薪3/1,還到一半再跟銀行談會比較好談,現在已扣了三年多,找了銀行談,銀行卻說我都沒出面處理,現在加上利息已經是200萬多了,我聽了很傻眼, 拜託銀行人員幫忙高抬貴手,銀行說要我再還20萬,等於一共還85萬,比原本貸款還多,我實在覺得很不合理,且錢都沒用到還10幾年信用不良. 現在想申請前置協商,銀行公會也幫忙要我提供幾項資料,但其中一項的所得稅我有點疑問,因為現在是跟先生一起合報,但先生至今仍不知道這件事, 銀行要是知道先生的財務狀況,會不會不讓我少繳一點?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2017-01-25 14: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前置協商問題

teresachiu823 wrote:
請益~有一筆信用貸款...(恕刪)


我回一點意見好了

1. 絕不要找代辦 絕不要找代辦 絕不要找代辦。

2. 想賴皮的話:換工作、找領現金的工作、不要讓銀行強制扣薪(夫妻名下無財產)、銀行債權如果賣給外面的公司(不是討債公司)通常可以 1折、2折來談、不還錢最大。
3. 直接協商、不難、自己辦就好、要找最大債權銀行,網頁幾乎都有說明。

妳的狀況應該已經是信用不良了、所以信用好不好也無所謂了,面對它趕快處理,幾年而已很快就過去了!

加油吧!

請參考
http://day0800.pixnet.net/blog/post/47886196-%E8%AB%87%E5%80%9F%E9%8C%A2%E6%89%80%E7%94%9F%E3%80%8C%E5%88%A9%E6%81%AF%E3%80%8D%E4%B9%8B%E6%B6%88%E6%BB%85%E6%99%82%E6%95%88
有債務就是要處理,一般來說要處理債務銀行都會要求有保人等。
盡量去談看看,再來就是夫妻財產一般來說除特別申請外都屬於兩個個體。
銀行不能強制執行另一半的財產等,除非另一半是你的保人。
基本上,協商就是要讓自己的家庭能維持"最低生活"所需之後,剩下再拿去還。
最低生活所需不包括奢侈或非必要性的開銷,例如:開車、電話、網路、、等
只能以最低生活開銷,例如最低開銷需要2萬,賺3.5萬,就可以還款1.5萬等。
找最大債務銀行聲請協商,最後手段就是申請更生。
更生(就是聲請破產)就是將自己所有有價值的東西抵給銀行,讓他進行拍賣還款,無論夠不夠都一筆勾銷。
但是這樣的條件會很嚴苛,當初會有這樣的條款就是為了保障最低的人權。
誠心建議,如果還有能力與機會就去協商吧。
不用理它變成多少金額,協商的時候會回歸到最基本面,重要的是努力還錢吧!
協商要盡早,別越陷越深,幾年過後生活會變好的!
做下來拿出誠意好好講吧

teresachiu823 wrote:
請益~有一筆信用貸...(恕刪)
lboblin wrote:
有債務就是要處理,...(恕刪)


更生(就是聲請破產)就是將自己所有有價值的東西抵給銀行,讓他進行拍賣還款,無論夠不夠都一筆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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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就是聲請破產)更生並不是破產哦 ~

正常程序走應該是債務人先和銀行進行債務協商 破局 再進入法院 前置協商 扣除最低生活標準還是無法繳款

才進入聲請更生或清算

台灣並沒有破產法條 ˊˇ 只有孫道存條例

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有問題直接問法扶吧!

teresachiu823 wrote:
請益~有一筆信用貸...(恕刪)


是夫妻 為什麼不讓先生知道

你有報稅 肯定銀行都查的到

最好讓先生知道 不然等銀行評估你先生的財力向法院仲裁 那可能會有婚姻危機

至於這個 只是單一銀行

應該是 個別協商 不是前置協商

重點也是這都是自己辦就好了 無須找代辦

且銀行公會或金管會都有大力宣傳 不要找代辦



一種是 你拿出 當年欠的80萬 去談 一次還清

一定可以談到 不用還之後欠的利息之類的 就是80萬

因為 每家銀行的作法都不同 這是最直接的方法

如果是官股銀行 那就更死 只能按內規處理

除非你有特殊原因 身心障礙 之類的 要寫陳情書給主管去協商

否則是不太可能有0利率沒利息的還款專案

另外 不要自己去談 怎麼還 請家人或長輩去談 會機率比較高!!


分期 說真的 就是讓銀行宰割 因為銀行不怕你還不出錢

還不出更好 因為你繳的都是利息 不是本金

這是個別協商的重點

就是要持之以恆 還到還完 一點都不能遲繳 這是重點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tsai5059999 wrote:
是夫妻 為什麼不讓...(恕刪)


不想讓先生知道是因為這是90年的信貸(還沒認識前),到現在106年了,真正用錢的人跑了,我也無能力償還所以才積欠這麼久,信用也不良到現在.
目前是以每個月都給法院扣3/1薪水有4年了,還了約有65萬, 現在跟銀行談,銀行卻要我還20萬就可以結清了,
這筆款從頭到尾是幫人借貸, 保人是他的朋友,但聽說已經身亡了. 我僅想讓環款金額越來越少,所以想知道現在申請前置協商有用嗎?

teresachiu823 wrote:
不想讓先生知道是因...(恕刪)


單一家 是個別協商

你已經被法扣1/3 4年

銀行說再還20萬 就可以了

實質你繳了多少 本金 多少利息

這是你個別可以去算的!!

那當初的 信貸利率又是多少??

再來評估 協商 銀行可以給你多少利率

如果沒0利率 那我會覺得 不要協商 可能會更好!!

因為妳先生也都不知道 不就維持現狀 不是更好!!

如果再扣20萬 這是扣幾個月??

然後你協商 你要分多久 還完

這樣去比 才有意義 否則 就要問你急於協商的目地何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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