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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狀 權利範圍不是1/1

家父中風臥床找到一些他的權狀因看不懂內容加上有幾筆要繳地價稅的原因所以想了解清楚一點 ? 謝謝急需了解要繼續繳嗎
2017-01-21 8:08 發佈

阿法典 wrote:
家父中風臥床找到一...(恕刪)

土地所有權狀 權利範圍不是1/1:

這是對?有些透天才是1/1,以公寓有10戶,地40坪(約132平方公尺),因有10戶,故地的持分就是1/10
地價稅逾期繳交會產生滯納金哦,早繳晚繳終究要繳,繳一繳吧!與其未來因衍生出的罰款傷腦筋,不如現在就繳吧!何況即便是持分的地也是地,還是有價格行情的,便宜賣還是有人會買。沒有賣不出去的地,只有賣不出去的價格。
阿法典 wrote:
家父中風臥床找到一些...(恕刪)
土地所有權狀不見得是1/1
要看地主有幾個人

一塊土地可以有好幾個地主

若有其他地主的話
要賣土地必須他們也同意
否則無法賣土地

現在除非土地賤賣才能立刻脫手
想賣行情價的話是花時間要慢慢等
8KK wrote:
若有其他地主的話 要賣土地必須他們也同意 否則無法賣土地...(恕刪)

應該是,其他地主有優先購買權吧。(?)

ayz847 wrote:
應該是,其他地主有...(恕刪)


其他地主有優先購買權

不過很多土地都是遇到地點不好或是其他地主沒有閒錢買
土地共有分割,因為事涉共有人土地分配位置的優劣,衍生出價格補償問題,所以要協調分割非常困難,實務上大都訴請法院強制分割,訴訟期間要拉很長,但是一旦土地分割完成,大家都持有不同地號的所有權全部,價格會提升,要重改建也方便,可以自己作主,不必再徵求其他共有人同意,套句俗話,就是連體嬰分割成功,成為獨立個體,我親身經驗,是打了11年的官司,到更五審才定讞,雖然辛苦,但算是對後代子女負責的表現,否則共有人因凋零繼承,人數愈來愈多,會增加處理的複雜及困難度.
權力範圍:1/1
是公同共有。同一筆土地可能有10人甚至更多人都是同一個地號各有1/1。

權力範圍:全部
只有一個所有人

權力範圍:三分之一
有三個地主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1953li wrote:
權力範圍:1/1
是公同共有。同一筆土地可能有10人甚至更多人都是同一個地號各有1/1。
權力範圍:全部
只有一個所有人
權力範圍:三分之一
有三個地主



你確定嗎?

那如果權力範圍是五分之二, 是幾個地主?

公寓大廈的土地持分絕對不會是 100%, 就算是群聚的透天厝,都可能不是 100%.
如果是公寓大廈的房屋買賣,房子跟土地持分都會過戶給新買主,不必其他住戶同意。其他住戶也沒有優先構買權,都是獨立買賣的。

所以如果是一般的公寓大廈, 那就不用在乎是不是100%, 應在乎的是持分到底佔了幾坪,坪數越大越值錢。
一棟4樓建公寓,如果地基是 60坪,那可能每一戶的持分約 15坪。如果是 12樓的的大廈,那每戶持分就可能只有5 坪。所以買賣房子,不能只看建物坪數,看要參考土地持分坪數。

如果單純只是土地,沒有建物, 那我就不太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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