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29 到底是不是騙局?
我還沒進場 僅供參考囉 但可能的利多如下
1.有擔保可轉債發行是否通過??
2.月底有實車要來台路測??
3.就是下面的新聞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年11月21號6點22分
E-KONG(00524-HK)公布,11月19日,公司與賣方及委託人簽訂該協議,據此,公司以現金4200萬美
元(逾3.25億港元)收購Flash Hope Holdings Limited(目標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17.70%目標集團主
要從事電池驅動電動車之開發業務。
目標集團主要於米蘭、中國及香港經營,旨在製造技術先進純電池驅動電動車。目標集團之工程師團
隊從頭設計,這些工程師曾於布佳迪、保時捷、法拉利、寶馬等世界知名汽車製造商工作。研發工作
亦獲得多位歐洲頂級工程專家支援,如達拉拉(Dallara)、羅伯特•博世(RobertBosch)及CSI等。在專有
的電動車技術方面,目標集團已於中國、歐洲及美國獲得逾40項專利。
目標集團獲公司及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支持,已經與江西最大的產業投資基金簽訂一項合
營協議,以供目標集團於中國製造電動車產品,有關合營企業已獲發改委批准成立。
根據合營協議,該中外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將達25.1億元人民幣,目標集團將注入知識產權,產業投
資基金則注入現金。目標集團將持有該合營企業51%權益。該合營企業已於中國贛州開始建造首座樣
板廠房。
按照該協議,完成之條件為公司與目標公司或彼等各自之附屬公司就即將從事「超級跑車」業務之合
營企業正式簽訂一份合作協議。Thunder Power Super Car合營企業將以研發、生產、銷售及推廣豪
華超性能純電動車為核心業務,有關電動車將以高端汽車市場為目標。按照目前計劃及預期,該等超
級電動車將於歐洲生產。目標公司或其附屬公司將向合營企業批授有關及所需之獨家專利及技術,以
供順利完成超級電動車之研發及商業銷售。
集團於今年2月斥100萬元認購昶洧香港之新普通股,繼目標集團重組之後,集團擁有目標公司已發行
股本約0.20%,而目標公司則持有昶洧香港。
先決條件
以下條件須於完成當日或之前,以本公司滿意之方式實現或者獲得本公司豁
免,本公司始有責任完成交易:
(a) 該協議所載賣方及委託人之聲明及保證均屬真實及完整;
(b) 股東已根據上市規則規定,批准該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
(c) 無論透過股份配售或其他方式,本公司於該協議日期後已成功籌得金額
不少於42,000,000美元之資金(約相當於325,794,000港元);及
(d) 本公司與目標公司或彼等各自之附屬公司就一家將經營「超級跑車」之合
營企業正式簽訂合作協議。
委託人須竭盡所能,促使上述各條件(上文(b)段及(c)段所載條件除外)獲得達
成,除非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或該協議訂約方可能以書面形式商
定之其他日期)或之前根據該協議條款予以豁免,則作別論。
對於上文所載任何條件(上文(b)段所載條件除外),經書面通知賣方後,本公司
可隨時有條件地或無條件地全部或部分予以豁免。
完成
完成日期指上文(b)段所載條件獲達成後之第十個營業日,或該協議訂約方可
能商定的其他日期。倘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或該協議訂約方可能書面協
定的其他日期或之前未能完成,買方或賣方均可選擇終止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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