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10000116-260205
竟然有這種事,中信金股東找誰負責這五億的損失??承辦行員??還是公司高層??
不怕不怕~有我保護你 wrote:
http://www...(恕刪)
中信金法務長強調雖賠五億但在法律上沒過失,這樣的話中信金董事會及經營階層已侵害中信金股東權益.明確違反金控法57條及涉及背信罪,而最可笑的是金管會主委還對中信金作法給予肯定,早上我打電話至金管會詢問官員中信金作法是否已經違反金控法57條?我再問金管會主委對中信金作法肯定是對法律的無知還是鼓勵業者違法損害中信金股東權益?官員不敢回應我,我再請官員依金控法54條對中信金給予糾正,並再建請金管會官員弄清楚法律關係再對外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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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在隔壁板的發言,既然認為法律上沒過失就不能隨便的賠,要賠也要跑訴訟流程等法院判決才能賠,否則就違反金控法57條及刑法背信罪,如果沒走訴訟程序就賠償,中信金股東是可以告中信金董事會及經營階層
老自犬 wrote:
我再問金管會主委對中信金作法肯定是對法律的無知還是鼓勵業者違法損害中信金股東權益?
這位主委是不是說過有同事可以靠的那位?
不懂金融?新任金管會主委:我可以靠同事
以下兩例分別發生在前政府與現任政府.
我本人是很同情被欠薪的勞工,但一碼歸一碼,
資方欠勞工錢,關債權銀行啥事?
苗栗的華隆勞資糾紛:
資方倒閉,無力償付資遣費與退休金,這個勞資糾紛與公司的債權銀行有何關係呢?
債權銀行們被 "道德勸說",先捐款給付勞工,才能順利拍賣抵押品,取回部份資金.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1132880
昨日勞動部宣布,協調華隆債權銀行分配債權,18家銀行將捐贈華隆大園廠法拍所得21億元的20%,補償金可達4.26億元;然而,華隆員工卻不領情,華隆員工自救會認為,法拍所得應優先全額補償自救會員工。
若銀行不捐贈,華隆自救會原先只能分到大園廠拍賣所得0.029%,約200萬元,每位員工僅能分配到2300元;若獲銀行捐4.26億元,每人平均可分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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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汽車欠薪:
http://udn.com/news/story/7238/2064556
太子汽車二○一一年爆發大量解雇員工,積欠上千名員工七點四億元薪資、退休金和資遣費,至今尚欠約四點二六億元。勞動部昨天宣布,歷經二年協商,總算取得十八家債權銀行捐出近一點五八億元的債權,作為支付勞工薪資、老本之用,平均每位勞工可獲十五萬多元,今天撥入指定帳戶。
老自犬 wrote:
以上是我在隔壁板的發言,既然認為法律上沒過失就不能隨便的賠,要賠也要跑訴訟流程等法院判決才能賠,否則就違反金控法57條及刑法背信罪,如果沒走訴訟程序就賠償,中信金股東是可以告中信金董事會及經營階層
法律規定如何,根本無足輕重.
就是因為在法律上完全沒有立足點,銀行100%沒責任,
所以才用行政主管機關的監管權力,強力介入.
依法論法,資方欠勞工錢,關債權銀行什麼事呢?
依法律來說,抵押品的第一順位是債權銀行,根本沒有勞工的份.
憑什麼政府強力 "協調"債權銀行捐款呢?
一群債權銀行的股東權益也被政府戕害.
政府基於民粹與選票,根本不管法律規定如何,以行政力強制民營企業屈服.
也別怪中信金控的管理層,華隆/太子汽車兩件案子的一大堆公民營債權銀行也一樣屈服,
乖乖給錢買單.
民營企業如何與官府鬥爭? 光是三不五時上門檢查就能把公司搞得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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