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版肥咖條款將上路 要查台商帳戶

大陸國稅總局上月中發布《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宣告將對境內「非居民」的銀行帳戶全面清查。這項政策,也被稱為陸版「肥咖條款」。

依照這項政策,明年起,只要截至2016年12月31日,個人在大陸銀行帳戶存款,超過人民幣600萬元,就會被直接歸入「高淨值」範圍進行調查。

2018年底,不管非居民帳戶有多少錢,都會全面清查。

熟悉大陸稅法的富蘭德林證券董事長劉芳榮解讀,這些清查後的資訊,日後都有可能因為兩岸租稅協定生效,被交換到台灣來,屆時台灣的稅局,就可合法、合理追稅。

他形容,過去很多台灣人以為藏富於境外,就可以逃避稅的問題。殊不知,在各國政府強勢追稅下,兩三年內,台商就可深刻感受到,海外藏錢空間急劇縮小。

依照大陸國稅總局在10月14日發布的《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大陸官方將正式啟動對境內「非居民」的銀行帳戶進行全面清查。

以美國公民為例,大陸官方早就要求銀行在滿足一定條件下,須將美國公民在大陸境內的個人銀行帳戶資訊進行通報,所以,這次的徵求意見稿,也像是宣告,奉行CRS(金融帳戶涉稅資訊自動交換標準)的陸版肥咖條款將上路。

根據大陸官方排定時間表,對「非居民」的銀行帳戶資訊調查時間,分為三階段。一是,2017年1月1日起,對新開立的「非居民」個人和機構帳戶開展盡職調查。

二是,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所有「非居民」個人「高淨值」帳戶進行盡職調查。三是,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所有「非居民」個人低淨值帳戶,和全部的存量機構帳戶進行盡職調查。

所謂的帳戶加總餘額,是指帳戶持有人在同一金融機構或其他關聯機構,所持有的全部金融帳戶餘額或資產的價值總和。

劉芳榮說也提到,許多台商在大陸都會有為數不小的隱性收入,這些收入最終都是放置於大陸境內銀行的個人帳戶中,很難進行有效規劃。加上全球進行稅收資訊交換是大勢所趨,台灣個人要想利用將資金放在大陸,藉以避免台灣各種納稅的作法,恐怕越來越難如願。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2060452
2016-11-02 9:07 發佈
方水辰 wrote:
大陸國稅總局上月中發...(恕刪)

想太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最少未來民進黨執政這八年,兩岸稅務資料不可能交換的。
感覺如果有心要避稅 還是有一大堆方法

如果有大陸配偶 放大陸配偶名下
或是開個公司 放在公司下
或是投資大陸房地產什麼的

看來哀鴻遍野

方水辰 wrote:
大陸國稅總局上月中...(恕刪)

jonnyjolo wrote:
看來哀鴻遍野...(恕刪)


股市中要漲就漲,要跌就跌,剩下的理由只是一堆人事後找出來安慰自已的,給自已一個合理的解釋~~~


會跌就是有人賣了,有人想賣了,但沒有啥人想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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