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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3萬每年穩賺70萬

可以用3萬每年穩賺70萬耶
還保證獲利
簡直是上天掉下來讓你翻身的機會
有腦袋的都把房子抵押去投資了

請估狗「藍鵑家人團隊」
這麼好的機會
不投資就太傻了


那個....麻煩哪位給我調查局的檢舉信箱
突然很想寫信給調查局


銀行法:
5-1條:
本法稱收受存款,謂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並約定返還本
金或給付相當或高於本金之行為。

29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
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29-1條: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
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
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125條:
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犯罪所得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未經主管機關許可,
而擅自營業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用3萬每年穩賺70萬
2016-10-11 21: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3萬 70萬
類似的東西之前我有email到金管會去檢舉
我檢舉的是一家銀樓,
保險經紀人在賣的
因為它的投資報酬率太高了超過政府的規定
檢舉超過1個禮拜但是都沒有回信
所以我打電話去問
發現電話那頭很緊張
基本上金管會跟我說
他們不處理這種事情叫我去報案
想一想算了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完也不關我的事情

打165專線去詢問能否處理好了。
用FB搜一搜就有這個集團的網頁了~

還真的有人簽約參與投資.....

但我懷疑連照片作假,都一些未成年屁孩是能有多少錢投資...

而且還用年輕妹妹當業務員簽約....

全是老梗,但看在用蝦池當投資標的的創意上,勉強給87分~

going8 wrote:
基本上金管會跟我說
他們不處理這種事情叫我去報案...(恕刪)

本來就是阿
要處理也要找到對的單位
金管會又不是司法檢調機關
上官翔 wrote:
本來就是阿要處理也要...(恕刪)

因為當時我以為這是金管會在管的, 所以我mail過去, 因為他們一直沒有回信給我所以我才打電話過去
就算我報錯地方他們也應該轉到相關單位去才對吧
這麼好?????????騙人
3萬我也拿得出來

上官翔 wrote:
可以用3萬每年穩賺70...(恕刪)

懶人國 wrote:
3萬我也拿得出來


拿出來血本無歸
拿出來幹嘛
調查局基本上只對可以放空的上市櫃公司有興趣吧
不然檢調出動前兩天 哪來空單那麼多
可以先預領1各月6萬
我再繳3萬 全年只要40萬就好 剩的30萬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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