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 2425191 wrote:請問各位大大,我民...(恕刪) 其實這也沒甚不好 因為舊制年資你應該只有一年(勞退新制)於94年7月1日施行;若還沒退休就自己離職(跳槽)是無法帶走的一般是現職幹到退休或資遣才拿得到,或被另一公司被併 ..換新老闆缺點是 如果你打算幹到退休 這舊制一年金 無法跟未來薪資提昇水漲船高..
不一定喔如果你本人沒有表示要變更新制並填申請書那你就是適用舊制...表示公司沒有提撥6%喔.....就我所知按規定年資結清不能只結部份員工要所有員都結清才可以喔....正常老闆是不會結清的因為如果你沒有符合退休是不用付錢的.....
假如勞退改制時,你沒有改新制,撐到退休,拿的錢絕對比現在結算來的高但是勞退舊制和現在的軍公教年金破產是一樣的原因顧主總是提撥不足,所以付不出來民間公司慣用的手段就是 等員工都到退休年齡了,就關廠倒閉所以臺灣公司的平均壽命只有11年除非公司是國營企業,大部分的公司都是付不出退休金的(這也是臺鐵虧損的原因)若是政黨輪替前,人夠多,拉布條抗議,能爲新政府打擊就舊政府所用或許還有機會叫國家賠付但現在 ,....,還是結算能拿多少算多少吧結清的公司算沒那樣黑心的了,除了搞倒閉,還有些下陷阱,在退休前找藉口開除的除非貴公司也是不會厚着臉皮倒閉 然後 另外開一家的 國營企業 或 知名大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