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惡意倒債,拿到法院的強制令後,如何去扣押對方的財產?

向版大上諸位對法律有見解的網友請益:
敝人在去年七月結束店面生意(後來自己另起爐灶),讓與另一位股東
除前款對方已交付外,後續還有四十萬是以開立本票的方式分二次還(十月及十二月還)
誰知,短短幾個月內;他接手後的店經營不善,而且還虧損
變成十月該還我的錢也跟著跳票,其間給了不下三次機會,卻始終拿不到錢
於是後來直接走法律途徑,拿著本票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令
最近終於拿到了,拿著強制令去國稅局跟地政事務所查他名下所有的財產明細
結果,房子已經半年未繳房貸而被土銀先行強制限制設定(就是不得買賣)
其它只有零星的股票,但是就是查不到他在銀行是否仍有存款的資料
我想請問的是:
1.有強制令,可以先去土銀清查他手上的這間房子倒底有多少貸款?因為我算是第二順位(前提是要先花3.5萬請律師處理),怕土銀賣了後結果連「渣」都沒有,那我豈不又多花了律師費(不想得不償失)
2.我可以把這筆債權賣給財務公司嗎?由財務公司去跟他要(手段可能比較激烈)
3.還是網友們有更好的建議
四十萬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但是讓對方逍遙不還錢,這口氣實在有點嚥不下去...
2008-01-10 10:15 發佈
先去跟土銀談
看看該不動產還有沒有餘額或是其他債權要先處理的
之後再來考慮
最好的方法
除了拿回錢外
還可以賺錢
就是樓主直接跟土銀談低價買該不動產
??
zaza213 wrote:
先去跟土銀談看看該不...(恕刪)

謝謝您的建議,我會先去試試看
土銀只是第一順位抵押權人
它有什麼資格去買賣房屋
它還是要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取償
不是它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給你建議:
不如先去拿裁定去申請強制執行
選擇扣押股票(可能不值什麼錢)
請求法院幫忙調金融機構的資料(看他哪裡有開戶)
(法院也沒這麼神通廣大,無法知道他哪個帳戶有多少錢)
但名下有錢的機率,個人覺得是很低

至於房屋方面,可以透過地政系統去查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若超過房屋價格甚多,基本上你能取償的機率就很低
不過若土銀有申請拍賣抵押物,你可以具狀參與分配

lpp wrote:
土銀只是第一順位抵押權人
它有什麼資格去買賣房屋
它還是要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取償
不是它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沒錯
但是土銀為了自己的債權
一定會先去辦
然後落入銀拍屋市場
這些過程根本不用去贅言

透過地政系統去查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還請大大指導...
??
謝謝lpp大大的解說。

土銀只是第一順位抵押權人
它有什麼資格去買賣房屋
它還是要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取償
不是它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我在地政事務所查到的現況是「限制登記」,是不是代表土銀尚未進入拍賣的程序


給你建議:
不如先去拿裁定去申請強制執行
選擇扣押股票(可能不值什麼錢)他的股票是華映,好幾年前買的,我看根本已經沒有價值了
請求法院幫忙調金融機構的資料(看他哪裡有開戶)所以,我要再跑一趟法院了,請法院發函給金融機構(是金管局嗎?)去查資料
(法院也沒這麼神通廣大,無法知道他哪個帳戶有多少錢)
但名下有錢的機率,個人覺得是很低我是再想,就算戶頭沒錢,只要他沒有去銷戶,至少也會顯示出他有在那些銀行開戶(而且他事實上不可能把每家銀行都銷戶吧)

至於房屋方面,可以透過地政系統去查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若超過房屋價格甚多,基本上你能取償的機率就很低
不過若土銀有申請拍賣抵押物,你可以具狀參與分配這個部份也是拿著強制令去申請嗎?近日就來進行

再次謝謝lpp大大的解說
謝謝lpp大大的解說。

土銀只是第一順位抵押權人
它有什麼資格去買賣房屋
它還是要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取償
不是它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我在地政事務所查到的現況是「限制登記」,是不是代表土銀尚未進入拍賣的程序


給你建議:
不如先去拿裁定去申請強制執行
選擇扣押股票(可能不值什麼錢)
他的股票是華映,好幾年前買的,我看根本已經沒有價值了
請求法院幫忙調金融機構的資料(看他哪裡有開戶)
所以,我要再跑一趟法院了,請法院發函給金融機構(是金管局嗎?)去查資料
(法院也沒這麼神通廣大,無法知道他哪個帳戶有多少錢)
但名下有錢的機率,個人覺得是很低
我是再想,就算戶頭沒錢,只要他沒有去銷戶,至少也會顯示出他有在那些銀行開戶(而且他事實上不可能把每家銀行都銷戶吧)

至於房屋方面,可以透過地政系統去查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若超過房屋價格甚多,基本上你能取償的機率就很低
不過若土銀有申請拍賣抵押物,你可以具狀參與分配
這個部份也是拿著強制令去申請嗎?近日就來進行

再次謝謝lpp大大的解說
所以,現在不管他到底名下的房子或是股票還有沒有價值,就去申請強制執行就對了,是嗎?

如果不透過律師,自己跑的話

有大大知道正確的程序嗎?是到地方法院嗎?
去法院的為民服務中心遞狀吧
那裡可以拿到書狀填寫
你要帶確定判決去

若你查到有限制登記的情形,通常都是有強制執行的情形
或有假扣押、假處分(情形不一)
我想應是參與分配的機率很高
因為有人已先強制執行

不過也勸您別報太大的期待
你的債務人會走到這般田地
通常身無分文
您說的「強制令」是指本票裁定嗎?

您這個案子,我建議的處理程序如下,給您參考看看:

1.先依票據法第123條的規定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這樣您就取得了聲請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
2.拿著您的本票裁定跟身分證,試著去法院的為民服務中心查詢看看,看看有沒有人已經對您的友人聲請強制執行(可能是土銀,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債權人)。
3.直接去土銀打聽一下土銀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數額以及您的友人貸款的數額,如果土銀已經聲請強制執行了,順便問一下案件進行的進度
4.這些都查清楚了以後,再評估一下您的友人所欠的「全部」債務和他可供強制執行的資產有多少,您可以分配到的數額可能有多少?再看看您要不要花費時間、金錢繼續去辦這件事
5.如果您評估的結果是要去聲請強制執行,那麼您可以拿著你先前聲請到的「本票裁定」直接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如果不會寫聲請狀,可以去法院詢問),如果已經有人已經先一步去聲請強制執行了,您的案子就會被併入到較早的案件中,兩著執行程序會合併,接下來您就等著分配了(您聲請強制執行時,法律已經擬制您「參與分配」了)。
6.如果執行的結果,您分配到的錢不足清償您友人對你所欠的債務,法院就不足清償的部分會發給你「債權憑證」,就這個部分,您可以等到日後查到您的友人有財產時再去聲請強制執行,當然,如果您的友人一直處於沒錢的狀態,那您也只好自認倒楣了......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