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人在國外,約6年後回國。
台中有間房子尚有房貸250,若順利出租可抵每月還款,因距離太遠,出租不易,會考慮脫手?還是放著呢?
以台北市租金房價比 = 64 年來說
扣除稅金,大概要出租70年才會賺回買房的錢
這70年還有修繕成本,以50萬修2次=100萬計算
大約10年的租金也可以彌補
所以出租80年可以賺回買房的錢
但別忘了房子是屬於妳,房子本身也有價值
房價不變 = 80 年出租賺一倍
房價砍半 = 80 年出租賺50%
房價歸零 = 80 年出租不賺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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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人都用貸款買房
自備款只有20%
所以會變成 80 年賺5倍
出租16年拿回本金
而房子本身也可以賣,何時賣就取決於房價
如果妳估計現在是房市高點,之後的跌幅超過50%的話
是可以考慮賣掉
多數人都會選擇領房租穩穩拿錢,是數學上正確選擇
當然現在最怕是房屋稅制改革,可能讓報酬率下降、房價下修
這樣的成功模式就無法再被複製
如果要到出租百年才能翻倍的話
世界上有很多更好的投資商品
中華電信每年5%,20年就翻倍了
你有ㄅㄅ筆、ㄆㄆ擦子、ㄇㄇ立可白,就是沒有ㄈㄈ尺,難怪你沒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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