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些複雜:
內人的曾祖母在光復前過世,在中部留有一塊地,
不知為何岳祖父沒辦繼承,過世超過30年了
當然岳父也沒辦繼承,過世十年了.
最近地政事務所來函要辦理繼承並補繳稅金.
已去地政查過,確有其事,不是詐騙事件.
查過法規,15年沒辦繼承登記,即收歸國有,公告拍賣.
因為持份很少,又在國外,實在不想理這件事.
想問到底是哪個環節有問題?
1.會有這種事?
2.不理會,結果會怎樣?
3.稅金罰款是岳祖父的名字,要去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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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不太會流到國外買家,因為沒有利基,除了地理位置不佳容易因台海亞洲糾紛導致問題,國民所得也不高,也沒世界承認的光榮學府,基本上就是單純在地居民炒作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