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聞, 總是在說 一條龍~~~~依照公司法, 似乎港資外資投資國內公司必須先成立子公司才能投資國內公司,但是如果是小行旅遊業的有限公司, 那該如何處分利潤??而陸資因為還不能投資交通運輸中的 客運, 所以應該是港資與外資形式,那在公司法下要如何達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