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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幫忙刪除

感謝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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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3 14: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板主

coolman88888 wrote:
爸爸已外遇離家多年...(恕刪)


原本想回覆你看你跟父親的感情深厚再決定

但看到倒數第二句.....

感謝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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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等65歲前再來算 划算的話就一口氣補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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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還幫忙繳歐!

可憐之人必有可悲之處阿,

小弟實在很難同情你。



叫你媽快點覺醒好嗎?

一直在上演啥苦情戲?

我自己自私覺得,就不要幫你爸繳拉
若無情再先,後面無義,也是正常的

pklyandon wrote:
這種情況還幫忙繳歐...(恕刪)



也不是什麼覺不覺醒的問題啦.....

我媽本身也不是要幫他繳

而是會罰配偶阿....

當街打中風爸爸 「不孝兒」辛酸誰人知
http://a.udn.com/focus/2016/06/29/22801/index.html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能力夠的就幫忙繳吧.....
國民年金補繳期限是十年,超過十年就無法補繳
thuythuy wrote:
55歲等65歲前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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