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商品販售至海外,買家退貨回台卻還要收關稅...
怎麼想怎麼不合理...小弟手上的商品 是前一個月從海外買進台灣,當時就已經被收關稅了
上個星期把這商品賣至美國,結果被買家找了各種理由退貨,前天到了台灣竟然還要被收關稅?
好死不死,商品價值20萬台幣,關稅高達3萬多...
商品並不是我購買的,而是賣至海外又被退回台灣,這樣子收關稅是合理的嗎?
有沒有任何的方式,海關要求我出示當時寄出的報關單,但是我是用EMS寄送的哪來的報關單...最多只有invoice
煩請前輩們提出方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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