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改在11月12月舉行

要拿紀念品,去代辦那不見得馬上就可拿到,走兩趟,既浪費時間有要騎摩托車出門耗汽油不環保。股東大會在秋冬舉行不必開冷氣也省能源,如果公司沒賺錢,大家火氣也不會那麼大。不知道這是誰的權力可改,所以上01來呼籲看看。
2016-06-03 12:38 發佈
你這間公司的股票買到成大股東就有權力可以改了!!
Lien201507 wrote:
要拿紀念品,去代辦...(恕刪)
8000接班人→3子父
好怪

Lien201507 wrote:
要拿紀念品,去代辦...(恕刪)

Lien201507 wrote:
要拿紀念品,去代辦...(恕刪)

公司法有規定,會計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要召開股東會。
會計年度:1~12月
年都沒過完,怎麼結算?還是學某些國家的公務機關,10月就算新的會計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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