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父母都過世了,我繼承了一間房子(屋齡約4年),房子位在高雄。我平時在台北生活工作,後來我有將房子重新裝潢整修,好讓自己回南部時可以住,我一年約會回去3-4次不等,大多住上各2-3天就回來了,平時屋子一直空在那裏。
這樣的情形約有兩年了,這中間我有無償提供給我的好友一家子居住約4個月,因為他們家需要裝潢的關係,因為是好朋友,我房子空也是空著,所以讓他住也沒有差別,就水,電,瓦斯跟大樓管理費請他住的期間繳交就好了。目前朋友也已經搬回他的家了,
最近又有朋友問我願不願意出租其中一間房間,給她的的朋友住,我因為不認識 所以婉拒了 !
房子是父母留下的,我捨不得賣,所有的家具家電全部是新的,除了沒有安裝第四台跟電話之外,其他全部都有。
有人勸我,房子空在那也不好,把房子出租出去應該會好些?也可以補貼一點,可是我怕出租後,房客不愛惜,將房子弄得亂七八糟的,那就慘了,只要有出租,房子收回後我還是是要花一筆錢重新整理,我收租的費用不就貼出去了。
若站在理財的角度來看,房子出租才會有現金流進來,不然每個月的基本電費,瓦斯,水費跟管理費...算一算也不少。所以我很矛盾.是出租好呢 ? 還是先空著? 想問一下各位的想法?先謝謝了 !
waga waga wrote:
因為父母都過世了,我繼承了一間房子(屋齡約4年),房子位在高雄。我平時在台北生活工作,後來我有將房子重新裝潢整修,好讓自己回南部時可以住,我一年約會回去3-4次不等,大多住上各2-3天就回來了,平時屋子一直空在那裏。
這樣的情形約有兩年了,這中間我有無償提供給我的好友一家子居住約4個月,因為他們家需要裝潢的關係,因為是好朋友,我房子空也是空著,所以讓他住也沒有差別,就水,電,瓦斯跟大樓管理費請他住的期間繳交就好了。目前朋友也已經搬回他的家了,
最近又有朋友問我願不願意出租其中一間房間,給她的的朋友住,我因為不認識 所以婉拒了 !
房子是父母留下的,我捨不得賣,所有的家具家電全部是新的,除了沒有安裝第四台跟電話之外,其他全部都有。
有人勸我,房子空在那也不好,把房子出租出去應該會好些?也可以補貼一點,可是我怕出租後,房客不愛惜,將房子弄得亂七八糟的,那就慘了,只要有出租,房子收回後我還是是要花一筆錢重新整理,我收租的費用不就貼出去了。
若站在理財的角度來看,房子出租才會有現金流進來,不然每個月的基本電費,瓦斯,水費跟管理費...算一算也不少。所以我很矛盾.是出租好呢 ? 還是先空著? 想問一下各位的想法?先謝謝了 !
千金買房 萬金買鄰 千萬金買房客...
不過既然是好友的朋友,不妨先見面聊聊
如果感覺生活單純個性好溝通,是可以考慮的
當然租約該有的約法三章必不可少,能公証是最好
waga waga wrote:
因為父母都過世了,我繼承了一間房子(屋齡約4年),房子位在高雄。我平時在台北生活工作,後來我有將房子重新裝潢整修,好讓自己回南部時可以住,我一年約會回去3-4次不等,大多住上各2-3天就回來了,平時屋子一直空在那裏。
這樣的情形約有兩年了,這中間我有無償提供給我的好友一家子居住約4個月,因為他們家需要裝潢的關係,因為是好朋友,我房子空也是空著,所以讓他住也沒有差別,就水,電,瓦斯跟大樓管理費請他住的期間繳交就好了。目前朋友也已經搬回他的家了,
最近又有朋友問我願不願意出租其中一間房間,給她的的朋友住,我因為不認識 所以婉拒了 !
房子是父母留下的,我捨不得賣,所有的家具家電全部是新的,除了沒有安裝第四台跟電話之外,其他全部都有。
有人勸我,房子空在那也不好,把房子出租出去應該會好些?也可以補貼一點,可是我怕出租後,房客不愛惜,將房子弄得亂七八糟的,那就慘了,只要有出租,房子收回後我還是是要花一筆錢重新整理,我收租的費用不就貼出去了。
若站在理財的角度來看,房子出租才會有現金流進來,不然每個月的基本電費,瓦斯,水費跟管理費...算一算也不少。所以我很矛盾.是出租好呢 ? 還是先空著? 想問一下各位的想法?先謝謝了 !
因為這兩者會矛盾
所以 ...
會發現所有的解決方案都會被矛盾掉

我會這麼說
有紀念性 ← 這個本身就是價值、本身就是財富
不想販賣紀念性的時候,出租,也就沒有那個必要了

至於所列的一些費用
那是維持紀念性的必要開支吧?

如果所有的開支,加上 折舊減價
這種龐大的壓力到達某一種不平衡而壓過 紀念性
會直接賣掉的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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