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朋友,上星期才剛開自助式洗衣店,花了230萬...(都貸款的)在華廈1樓的店面,今天上午一位阿姨從屋頂跳樓下來...(好像掛了)正好在洗衣店的正門口(都是血跡),朋友心情真的很不好..........想請問這樣可以申請"賠償"嗎!!!!!!(他真的很倒楣,去年我和他一起投資權證,他賠了快100萬)
洗衣店正門口,請問店面權狀有包含到阿姨跳樓的案發點嗎?假設有,頂多跟阿姨家屬申請精神賠償或損失,成功機率大不大就不知道了若沒包含在內,請問要用什麼名義申請或聲請?因為該處可能是公共空間,行人有自由路權,若可以聲請或申請賠償是否大家都可以聲請或申請了?因為造成的損害該如何計算?以上是豬腦袋想到的,無意筆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