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開計算合併申報 , 好像還是會多繳稅
我們2個如果沒有報扶養 , 都是要繳12%的
但若是報了扶養 , 是可以降到5%
可是用國稅局的報稅軟體試算
他好像會把扶養的人 , 全部都算到一個人的身上
造成另一個人還是繳12%
請問有人有發現這個問題嗎?
因為我們報扶養的人數比較多 , 如果分開分配 , 就都可以在5%以內
這樣感覺很像夫妻懲罰稅耶
例如,夫妻各別所得有多少?(非必要情報)。要扶養的人跟你們又是什麼關係?是扶養1人,還是要扶養10人??文章中,並沒有看的很清楚。只知道可以報扶養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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