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請問健保費以家中唯一納稅人薪資計費合理嗎?

請問各位覺得一家三口,全部以唯一有收入的人計算保費合理嗎?為什麼沒收入的撫養人的保費不能以最基本的級距計算呢?
聽說很多人讓老婆都用加入工會的方式來降低保費,不知有沒什缺點?我不相信政府不知道這招,難道守法的人就該被當肥羊宰?然後拿來給陸生享用健保嗎?我們的立法院一天到晚吵轉型正義,還不如先讓這些不合理的施政有點正義來得實在!
2016-04-28 21:55 發佈
你的痛也是我的痛,但是沒有辦法,我們上班族一塊錢都跑不掉,通通要繳稅

正義別傻了,騙選票,一堆是不用繳稅,小孩還可以算低收入戶,政府還補助學費耶

賣便當,飲料店.....等一堆(說難聽 賣便當都開3~5家連鎖)

如果你薪資比較高,的確是非常不划算

目前來說加入職業工會是最好的方法

政府有太多的不公平,目前來說除了移民沒有第2條路

如果新政府還是讓這社會充滿不公不義,只會壓榨受薪階級和老實老百姓,等於是鼓勵大家鑽漏洞,社會是不會進步的,目前只能期待新政府能有些不一樣的作為,畢竟受薪階級還是佔多數人口,只是比較乖不大會叫而已!

pqaf wrote:
健保學者和衛生署研...(恕刪)


以家戶總所得來計算也不合理

真正要合理,應該是不要繼續在受薪階級上剝皮

政府已經空轉十幾年,專家學者就不能為台灣想想嗎



Lufypan wrote:
以家戶總所得來計算...(恕刪)
若要真正合理,那就是 商業保險,數人頭,繳多少保多少...

但健保是社會保險救助,不能用 商業保險的角度去計費..社會保險救助,就是要 能者多勞,家戶總所得高者,就多付一些,照顧弱勢,但負擔要有上限,不能全靠少數高所得者,去負擔多數人的醫療費用.

現行健保計費,則是殺雞取卵的方式,家中有一人是高所得,其餘三口無薪者,可能都被拖累,必需比照高額計費. 能者多勞,卻變成四倍的放大效應.導致高所得的單薪家庭,出現普遍的違法逃費情況.

台灣很多地下經濟,逃稅 或不用繳稅,沒有所得資料,無法用家戶總所得對其計費,那則是長期有待解決的稅制問題,但不能用此理由,完全否定台灣的所得稅制度和家戶總所得計費的方式. 不能因別人逃稅沒繳稅,就說現行所得稅制度不公不義,自己也想比照不繳個人所得稅.
雖然我薪水沒有很高,但是一家四口都是我的健保
garyweng168 wrote:
你的痛也是我的痛
滾動性正義會出來的
啊 那是啥?
就是 你不行 我可以
好處我全拿 壞處滾動式處理

pqaf wrote:
若要真正合理,那就...(恕刪)

稅制的問題在檯面上還有希望透過修法解決,個人覺得比較難處理的可能是人的問題,稅務人員的人力和能力是否也該有更好的管理監督機制呢 ? 光是統一發票很多生意好的店家都沒再開,光天化日之下也沒再怕被查,說沒有黑箱暗盤,你信我不信!

煩請在這裡 whining 的大德, 不妨查一個名詞: persecutory paranoia

我們的健保制度雖然不完美, 但已經比許多國家要好很多了, 連美國國會都請葉金川去參加聽證會說明.
為何攤販不用繳稅,攤販賺的比上班族多也,不公平阿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