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佐餐報導,關於:「長榮航董事改派律師上陣」的幾個觸動:(基於對報導內文的若干人、事及物的親身見聞提出的幾點不同意見與預測!)
一、改派律師上陣,恐難得到預期效果:法律人愛惜羽毛,通常,不會為了「單一客戶(或說,當事人)」而過度得罪他方!
二、具有公職背景的律師的大所律師,恐未必能給本件當事人最適切的幫助,我推想應該在出名律師背後,有一組商務律師團隊的奧援吧?費用請款,應該會充分反應。
三、資本市場的經營權更替,加上任何私人恩怨情仇的成分,雖屬正常,亦十分常見,但是,專業服務提供者,若有同仇敵愾或類似的感受,並以此為提供服務的動機之一或是「獲取當事人委任」的方法,恐就失去專業、客觀的立場。
當然還有『未了的話』,我先選擇靜默!持續再觀察吧!
from : 誠諾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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