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繼承與都市更新的兩問..

有筆土地是繼承所得到的
是筆畸零地(約4坪)
祖父還在世時
該地就被人搭蓋鐵皮屋
好像是小混混之類的人所為
祖父也無處置之力
該鐵皮屋搭建至今約十年
我們是兩年前繼承而得
也一直要處理這問題
卻不得其門而入

今年過年前有建商來談都更合建
但說到我們這塊地
我們是地主
但是好像地上權有爭議
這是怎麼說

該如何請求其拆屋還地
若欲請建商代為出面商談
何者為宜

有否兩全之法
2016-03-21 15: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土地繼承 都市
你先去查看看這間房子是不是違建
有沒有繳房屋稅
當初是他們自己違法蓋的
那就沒有所謂的地上權的問題
向法院提告請他們拆屋還地
如果他們不肯拆也能申請請他們拆屋還地
不過土地的問題很複雜
4坪而已,建商自己應該能搞得定
大概是想省麻煩,讓別人去處理
最有可能的是地上的房子跟土地是分開的
換句話說地上權在別人手上
建商搞不定
只好搞定地主,再讓地主去處理,可以省掉比較多麻煩
不用分兩次買
地主想處理就只能夠花錢跟對方買地上權
或者請對方付租金
土地跟地上權如果分開不同人持有,最後都會搞得很複雜
你自己也說了對方是混混
而且你只有4坪的持份
這種事情不一定值得你去處理
建商只是把爛攤丟給你而已
wickwillie wrote:
有筆土地是繼承所得到...(恕刪)
四坪直接賣建商

wickwillie wrote:
有筆土地是繼承所得...(恕刪)


小小4坪 你覺得你想分多少??

我想 如果你去說一下 對方願意拆鐵皮屋 一舉兩得!!

但如果不願意 那我想 誰會比較著急!!

這樣你應該很清楚 你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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