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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下指定繼承.特留份問題

請問下關於指定繼承.特留份

爺爺有3女2男.2男已過世
現在想把2間房子指定繼承給2男的兒子.只需要作遺屬公證動作嗎?
如果是指定繼承.那過世後2個孫子繼承房子還需要3女的印章嗎?
怕3女不蓋章也要房子


如果爺的財產只有2間房而且指定給2孫子
那3女的特留份也是可以爭取那2間房?


有想過用贈與.可是2老也需要一點保障
2015-11-24 12: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x126 wrote:
請問下關於指定繼承...(恕刪)


看起來爺爺很偏心!

最好爺爺能長生不老,等那 3 女百歲後,再來處理!

比較煩惱的是爺爺能長生不老,那兩個孫子是否也能長生不老!


以遺囑來指定繼承是否有效?
這裡所稱的指定繼承應該是指立有遺囑的情形,如果該遺囑符合民法1189條以下之方式,則該遺囑為有效,必須尊重遺囑人的意思為之。遺囑方式不限於公證遺囑,其他還有自書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及口述遺囑。
不過,在我國遺囑並非有絕對效力,當遺囑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時,依照民法第1187被侵害的繼承人可以主張給予特留分的部分。所謂的特留分是法律賦予繼承人的特別保障,算法會因為繼承人的身分而有不同,請參見民法1223的規定。一般常見的配偶及子女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一半。


簡單來說沒效,一定要她們蓋章,

pooiuty wrote:
當遺囑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時,依照民法第1187被侵害的繼承人可以主張給予特留分的部分


意思是若該房依遺囑由2男的兩個兒子繼承時,並不需3女同意或簽章,若3女跳出來主張其特留份的權益時才會有影晌是嗎?

Arch.Gabriel wrote:
意思是若該房依遺囑...(恕刪)


是!

pooiuty wrote:
以遺囑來指定繼承是否...(恕刪)



所以有遺囑指定繼承情況下
房子由2孫子繼承.不管3女同意否.還是需要3女的印章?
若無遺囑的話就依照繼承流程?


特留份這部分需3女其一提告才會執行?

x126 wrote:
所以有遺囑指定繼承...(恕刪)


比較惡劣的做法是,請三女寫拋棄書!

clwu5724 wrote:
比較惡劣的做法是,請...(恕刪)


寫拋棄書是不可能了
3女很久沒回來.對家裡不聞不問了

重點是印章部分.若有遺囑指定2孫繼承房屋.還需要3女的簽名或印章嗎?

特留份應該是3女其中有異議提告才會執行?
爺爺若分年度把房子持份贈與給長子,若次子的兒子已成年有工作,也可以買賣方式過戶持份,而自己保留部份持份。

不但可以節稅移轉產權給子孫,又可有效削弱目3個女兒將來的特留份權利,還可以自己留點保障。

不過會產生土增稅和契稅。
x126 wrote:
寫拋棄書是不可能了
3女很久沒回來.對家裡不聞不問了


一般這種劇本,故事裏都是有這樣的情結!

一個不聞不問就很不對了,到了三個都不聞不問,內容就不單純了! (也許告別式都不去)


x126 wrote:
重點是印章部分.若有遺囑指定2孫繼承房屋.還需要3女的簽名或印章嗎?


不用,目前遺產稅免稅是 1200萬,弄好遺產稅就對了!


x126 wrote:
特留份應該是3女其中有異議提告才會執行?


是,想要財產,就去告! 特留份是法律保障她們的應有權利!





我憑感覺是爺爺讓三個都不聞不問! 我親身體驗過這種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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