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下關於指定繼承.特留份
爺爺有3女2男.2男已過世
現在想把2間房子指定繼承給2男的兒子.只需要作遺屬公證動作嗎?
如果是指定繼承.那過世後2個孫子繼承房子還需要3女的印章嗎?
怕3女不蓋章也要房子
如果爺的財產只有2間房而且指定給2孫子
那3女的特留份也是可以爭取那2間房?
有想過用贈與.可是2老也需要一點保障
pooiuty wrote:
當遺囑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時,依照民法第1187被侵害的繼承人可以主張給予特留分的部分
意思是若該房依遺囑由2男的兩個兒子繼承時,並不需3女同意或簽章,若3女跳出來主張其特留份的權益時才會有影晌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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