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媽有將近40年房子要過戶給我 算總價未超過220萬 但是土增稅還是要繳約57萬 恐怖 代書是說除非用買賣或繼承 否則贈與躲不了土增稅 我還有個姐姐 但是跟老媽處不來 至少好幾年沒來往 離家前還跟媽媽說她不要這房子永遠不回來 (但是以後狀況還是未知數)
想請問的是 1.自書遺囑不用見證人但是也有法律效用是嗎 打算找桃園公證實人
2.公證自書遺囑如何辦繼承過戶 以後要買賣房子有土增稅的問題嗎 畢竟快60萬 好像繼承就免繳是嗎
先謝謝各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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