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跟某公司簽約,花了XX多萬買骨灰罈,
當時沒有現金,所以簽了一張向安泰銀行貸款的同意書,
及多張合約書還有生前契約書,也影印身分證影本,
還付了5000元訂金
當天晚上什麼都沒拿的就回來了,
隔天我就要去解約了,結果他們只退還我5000元訂金,
合約書說會幫我撕毀,後來我越想越不對,
要求今天去拿回合約書,
用line密他都不讀不回,
我叫我朋友跟他說,
他要我朋友跟我說,
他今天不在高雄分公司,我的資料鎖在他的櫃子其他人沒辦法開,要我改天去拿,
現在我說今天拿不到我就報警,馬上就說那他請同事處理,
可他跟我說我的還沒報件,也不用什麼解約程序,
合約還不能帶走,要當場撕毀,請問各位版大這樣合法嗎
我還有什麼漏洞讓他們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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