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因為這種問題實在不知道該問誰好
1.我先生家的房子目前共同持有人是婆婆和先生一人一半
但貸款是全額在我先生名下
一個月快三萬還有十幾年
2.我先生生病就是最難醫的那種
現在還控制的還不錯
但就是怕復發
3.我婆婆現在堅持房子他一定要一半持有
因為小姑要偶爾回來玩
但房貸和生活費是全額我和我先生付
現在我想知道
我先生過世之後
我願意無條件把房子送給任何人(我婆婆我小姑誰要都可以拿去)
我願意帶著小孩離開
但是不是貸款也會被我繼承走呢
就是我把房子送人了~卻還要吃下每個月貸款呢
我是一定會離開然後回娘家
謝謝版上的高明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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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拋棄繼承
就連同我先生的車子和股票現金都一同拋棄繼承了嗎?
minisoul wrote:
我先生過世之後
我願意無條件把房子送給任何人(我婆婆我小姑誰要都可以拿去)
我願意帶著小孩離開
但是不是貸款也會被我繼承走呢
就是我把房子送人了~卻還要吃下每個月貸款呢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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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生過世後 , 財產就由你與小孩可以繼承
但你也可以選擇不繼承
但不能說 , 只選擇有利的財產 , 有負債的不要
你先生還在世 , 最好先作好遺產規劃
不動產採登記主義
如果你與小孩沒辦理繼承
未來銀行因為債務人巳死亡 , 又沒人繳付貸款
就只能行使物權(即房子的抵押權)
會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 , 接著進行法拍
屆時你婆婆想住 , 就會想辦法處理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
(通常是子女,如果子女不幸辭世則為孫子女,出嫁的女兒和養子養女也都屬於直系血親卑親屬)
第二順位:父母(看是父母都在還是僅有一位)
第三順位:兄弟姐妹
第四順位:祖父母(外祖父母也算,如果都在則兩邊都算)
遺產繼承的比例可以有以下幾種可能:
1. 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
2. 配偶+父母
3. 配偶+兄弟姐妹
4. 配偶+祖父母
繼承為「有先無後」,也就是有第一順位,第二順位就繼承不到,如果沒有第一順位才會讓第二順位繼承,如果第一順位的人全部放棄繼承(子女全部放棄會先改由孫子女),這時候會以第二順位的人和配偶共同繼承
除非你先生有另外遺囑且要在生時候先經過法院公正,才能分給你的婆婆
或是你拋棄繼承,比較建議如果你先生有存款...股票之類有價證券先過戶給你,房子就看你後面
當然房子你放棄繼承,貸款你可以不要繳,因為辦理過戶會先到銀行那邊先完成除帳..過帳問題(我記得先要完成才可以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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