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二十年前的欠款還會再追嗎?

事情是這樣的,朋友想買個舊房子,權狀上,有積欠建商得款項。大約二十萬。建商已經倒了,逃到大陸,也過世了。現在朋友擔心如果他買了,會不會有債權人上門?他請屋主處理,屋主也到法院,法院清查已經還了十萬,債權只剩下十萬。


他現在想這十萬就放在履約˙戶頭,如果屋主處理好才給屋主。這樣可行嗎?有沒有可能債務利息如滾雪球,就像另一版的車貸?
2015-07-24 19: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欠款 二十
Junodidi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朋友...(恕刪)
債權的期限最長只有15年,發生後超過15年沒有求償,債權就失效不必還了。

Brodylin wrote:
債權的期限最長只有15...(恕刪)


感激........

Junodidi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朋友...(恕刪)


民法129
民法144
研究一下⋯

有時候對方要搞你
沒有那麼簡單解決

lcccccccc wrote:
民法129民法144...(恕刪)

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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