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40多歲沒工作,收入靠出租房屋 ,有現金貳仟壹百萬現金是很正常嗎?
1. 祖上兩代在這裡種田後來良田變成公寓 建商蓋好分作地主戶 多的就出租一租四十年
很多戶就過個幾戶給小孩 租金扣掉生活費 轉眼20年過了 一輩子不用上班還存了兩千多萬
2. 祖上兩代都是做公家機關 從下港搬到台北在這裡安家落戶 當年省吃儉用一間又一間買
錢不夠用貸款 用房租付貸款 20年後房貸還完了 租金扣掉生活費就省下來 轉眼20年又過了
一輩子不用上班還存了兩千多萬
3. 祖上兩代身體不好 中年就離世 剩下幾間房子 壽險保險金跟退休金沒用完就分給小孩了
轉眼也過了好幾十年 一輩子不用上班還存了兩千多萬
這些例子實在太多了 族繁不及備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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