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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將一分為三 核能水力維持國營

電力網業仍規定是國營獨占
電業法修正草案最重要的是推動自由化。首先是開
放競爭,發電業者可以賣電給台電,也可直接賣電給用戶,且電價由
買賣雙方自行議定;發電業者也可直接供電給用戶,也可經由台電分
割出來的電力網公司代輸,但要給付代輸費用


台汽電會升天嗎?
2015-07-16 17:01 發佈

鑽地的冰蟲 wrote:
電力網業仍規定是國...(恕刪)


又在為某些人鋪路..

拆分又有可以養更多肥貓
拆分後財團買現成的發電廠自己發自己用,剩下的貴森森的賣,可憐的是沒能力買發電廠的人,那天到了開冷氣要先打電話問一下現在的電費一度多少錢,就會懷念國營時代了。
財團不是吃素的,一句嫌貴不要買,多少人受得了?
終於要民營了
太好了
受夠這些國營企業了
讓我們看看現在有多少台電員工往核電與水力發電擠
就知道這些員工是真的愛民營還是假的
被溫水煮青蛙還在鼓手叫好......暈......
鑽地的冰蟲 wrote:
電力網業仍規定是國...(恕刪)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現在台鐵、高鐵、捷運、學校、路燈的電費優惠補助,

以後就要吃自己了!
貪財是種美德 wrote:吃自己?? 還不是一樣是從我們繳的稅撥...(恕刪)
快要由你付的電費出,現在那裡是用你繳的稅撥?新版電業法把政策負擔放在民生用電去收,我很不爽的地方是,為什麼不在代輸部分加收政策負擔由企業收取,而是要由升斗小民出,大家要知道改完是被賣掉,而不是賺到。
電力自由化是吧,贊成阿,等電價回歸到正常的利潤機制後,
到時候就會有人懷念台電的好了。
民營化:在法規的範圍內將本求利,回歸市場機制。也挺好的。
這種獨佔事業
民營化還是獨佔的
想不通為何要這樣做
不管怎麼分割
好處都是有權有勢的分走
以後電價應該不會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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