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塊、賺3.4塊?
亞投行中共擁有26%投票權,加上今天通過亞投行章程,CEO、理事會成員變更必需有75%以上同意,
意即中共對所有提案及資金運用擁有絕對否決權。資金提案最終需ceo提出(即祕書長, 可望由中共官派)簽可、理事會投票通過,中共握有絕對權力主導資金運用。
另外 投票權的章節不甚清楚,有內行人能解釋嗎?
哎,我補充一下,亞投行的投票機制相對於IMF等機構,給予了出資規模較小的會員國更大的投票權的,中國獲得的否決權不是中國主動要求獲得,而是由於認繳股本較多所以獲得的,中國所佔據的比例並不能讓中國獲得銀行各項決定的否決權,而是在需要超過75%以上的會員國同意的重大議題上才有這個否決權,中國獲得這個否決權的原因,是由於中國所認繳的股份較多造成的。
實際上在日常工作,絕大部分決議並不需要75%以上的會員國同意,就如同中華民國法律一樣,中華民國修改法律,亦或者作出行政決策,並不需要像修改中華民國憲法那樣需要絕對的嚴格程序。而這些部分的修法和行政決定,才是台灣人日常接觸最多的,修憲之類的恐怕台灣人一生都碰不到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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