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配息基準日 幾個疑問

楠梓電
配股1.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4/07/02

5.最後過戶日:104/07/0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0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7/10

8.除權(息)基準日:104/07/10

請問如果我要賺1.5配股 那我是不是要在7/1入手.
那何時可賣出(有賺到配股的資格何時可賣)
2015-06-26 18:13 發佈
有人為了這個而買進……勇氣可嘉,這個好複雜,我也想了解

rock7747 wrote:
楠梓電配股1.5元4...(恕刪)


最晚7/1前買進沒有賣出 就能參與除息

不過楠梓電這次是配現金 不是股票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7月1號買進,7月2號就可賣出並保有息值。
我是剛好看到用這間去做例子. 所以除權(息)基準日7/10 會讓股票值降低嗎
除權(息)交易日:104/07/02這天的平盤價就=前一天收盤價-權/息值。
一.7/1號收盤前買進就可參加除權息,7/2號就可賣出,這檔股息7/28號入個人戶頭
二.這檔可抵扣稅額才2%多,股利減半也只剩1%多...參加除權息反而沒有達到節稅的效果
三.7/1買進,7/2號賣出至少小漲才有打平
四.一張配息1500,買個4張就要扣二代健保

若不是確定一定填權....實在不知這樣參加除權息有何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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