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宏達電==成本約132元
股數並不多==只有61股
已掛賣出跌停價預約單==
不知是否能全成交==
唉!!有什麼方式掛單必成交的
我只想賣出==不管價格了
雖然損失金額並不大~~
但是有種被欺騙的感覺~~
第20條(誠實義務及損害賠償責任1)【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171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發行人依本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對於該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委託證券經紀商以行紀名義買入或賣出之人,視為前項之取得人或出賣人。
小弟我個人是有跟上市公司打過官司,他們就是財報公佈後隔沒幾個月做大幅度下修,證交所也只罰個幾十萬就不了了之,後來是我自己去打官司拿回損失........自己權益自己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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