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得了肝癌,前幾天他接到一通電話,說可以替他申請給付,現在申請給付過了,
當初他也沒看清楚合約,要被抽三成..我得知後,覺得這實在不合理,但是合約已經簽了
難道真的只能照這條合約走嗎
問人家人家是說他們辦,過的機會,跟申請到的給付也較多
但這不是醫生開的證明為準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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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簽了委任契約書,怎麼辦?
小趙不慎與勞保黃牛簽約可採取下列措施,減輕損害:
在給付送件前:不要將身分證、印章、存摺交給他人,寄存證信函,並聲明不委託辦理。
已送件,勞保局未付款前:(1)寄存證信函、解除或終止契約,聲明不委託辦理。(2)向勞保局提出撤回給付申請。(3)另由自己向勞保局提出給付申請。
勞保局已付款、黃牛提起訴訟要求給付佣金:向法院主張報酬不合理,請求酌減或免予支付佣金,如有法律諮調需要,可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法律協助。
申請給付很容易,簡便快速又免費
申請勞保給付的手續非常簡單,自己就可以辦理,以小趙的例子,只要到工會索取申請書,填寫並附上相關文件,最後寄送到勞保局。申請時有任何疑問,可以打電話、寫信或直接到勞保局台北總局、各地辦事處或投保單位要求協助。另外,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也提供許多訊息,隨時上網查詢,不需花半毛錢就能領到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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