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個人的看法,也許可以簡單處理就好如果不是在實價登錄實施之後才買進的的房子那麼賣出時,就可以用政府公告的房屋評定現值來課稅的如果是去年賣出的房子,今年報稅,那麼在報稅軟軟體上所得收入那一大項,就要自行加入[財產交易所得]的細項在收入的項目上,用滑鼠去點的就可看到此項目然後會自動列出,房屋所在地,全台各地區的選項,都依實際狀況去點就好...最後只有一個欄位要自行輸入,就是公告評定現值那個公告評定現值,在買賣的契稅繳款書上就有就是那個[核定契價]就是最後的稅款,當然就是依所得總額課稅,5%,12%....都有可能,我所知道的,大概就是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