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個人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合計在 10 萬股以上應核實課稅,係指僅就超過 10 萬股以上的部分核實課稅,還是全部的興櫃股票均須核實課稅?答:個人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合計在 10 萬股以上,其全部的興櫃股票均須核實課稅。節哀!興櫃量、價都被證所稅玩死了。資料來源:財政部http://www.mof.gov.tw/public/Attachment/53111631417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