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個人所得稅退稅中不屬於自己收入的問題

小弟第一次發文 應該沒有錯版吧
故事是這樣的 去年報得個人所得稅因為沒有繳資料被國稅局抓到要補繳資料
再補繳完後 收到國稅局重新印製得報稅單及一張退稅支票
但問題來了 在國稅局重新印製的所得中多了兩筆收入 總計是10,7318 已經被扣繳了21464
這樣算起來 被扣繳的稅款是以20%來算得
小弟最終的扣款稅是12% 所以這兩筆來路不明的收入 我可以從中賺取8%約8000多的額外收入
我再一次確認過去年5月我自己申報的資料(直接由自然人憑證下載)是沒有這兩筆收入的
戶頭中也沒有這兩筆收入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是否有人有這樣的經驗呢?
我該默默的把這8000多吃下來嗎?反正不拿白不拿
或是代表我被這兩家公司當人頭了呢?
是否以後會有其他衍生的問題?
謝謝大家~~
2015-03-26 0:08 發佈

wei719 wrote:
小弟第一次發文 應該...(恕刪)



去國稅局勾稽資料啊,看是那家申報了
台灣現在好像有特定詐騙集團!專門提供人頭身份資料.給一些公司作帳..汽車業比例高!!

律師的解釋是:你不去檢舉!不代表別人不去檢舉..若是別人去檢舉,而你被查出來.那.....
人頭的法律定義是:你完全不知情!! 但你收了錢就代表:你知情是共犯....

所以..我是直接去國稅局檢舉....因為我不想為了一點小錢,以後跑法院!!!

而會不會有人去檢舉!! 那就看你的運氣了.....不過你的身分證資料一定是外洩了!!!因為做買賣帳會留身分證影本!...

要不要為了貪一點小錢!!而賭上你一輩子資料外洩..""你覺得個資只會賣給一家嗎?"".....那就見仁見智了!! 別人也不好說什麼......我又不是正義魔人....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謝謝兩位大大的回應
看起來問題比我想像中的嚴重
原本想說會不會是國稅局搞錯了
這樣看起來機會不大
馬上打電話去反應一下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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