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上的法律達人好,
小弟幾個問題在網路上都找不到答案,想要請各位達人幫忙解惑,謝謝...
首先小弟是債權人,某客人欠貨款,經多次催討都無果,後來聲請支付命令及強制執行好了,近日收到法院執行命令,告知我強制執行的日期了,以下幾個問題欲請教:
1.債務人的戶籍在外縣市,但承租工廠在台北,法院通知我要先查明債務人所有可執行的財產,請問在承租的工廠範圍內,所有的生產器具(空壓機、真空機)、辦公用具(電視、冰箱、辦公桌等)、生產物料及成品等都可以查封嗎?
2.我查債務人財產及報稅資料,發現名下僅有一台車,並沒有存款利息,請問這樣還需向法院申請向中華郵政調查有無存款嗎?另外車輛的部分,之前確認上班時間都會停放在債務人承租處,但最近經過時發現債務人換了一台車,這樣需要先法院告知嗎?一定要找徵信嗎?有方法可以確認車輛的位置嗎?
3.欠款已約一年半,但債務人持續有在承租廠房,表示他並非身無分文,請問可以對他的承租公司查扣他的租金嗎?
4.先前已提供法院債務人某個客人的資料,希望可以從中查吊貨款,另外關於物料部分,假設知道他還會跟誰買料的話,可以提供資料給法院來調查嗎?
小弟主要是希望藉由強制執行,查扣債務人的生產器具及物料,讓債務人知難來還款,若上述財產都不能查扣到,後續好像是會發給債權憑證,實在是不希望拿這個,然後每幾年要去法院換證,然後每幾年還得掏腰包去國稅局碰運氣查看債務人是否有財產...
第二點 車子部分請你看那台車的新舊以及廠牌 代步車就不必了 扣押車子是很麻煩的你要寫狀子去法院 然後約法院的或者是專門的(這個有點忘記了)跟你約時間去現場扣押車子重點車子需是債務人名下,郵局存款部分你也可以寫狀子請法院幫你查調但是不管有沒有錢都要付查調費(郵局就是這樣機車)
第三點如果你去國稅局查過都查不到他的錢基本上就算他買帝寶只要不是掛他名子甚至掏現金出來你都扣不到
第四點基本上做強制執行是做他本身現有財產以及所得,如果他帳戶使用人頭戶+上現金付款你很難拿他有辦法
總結 如果真的查不到錢做強制執行那張債權憑證還是要換出來的,否則貨款時效只有兩年過了他可以主張失效,債權憑證可延長至5年,強制執行費只需要繳交一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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