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是鼓勵你毀諾,如果在你可負擔的範圍內,請正常還款,因為更生不代表你會過,甚至情況可能更糟。
請三思而後行。
寫更生流程這一件事,是在二年多前在心中暗自發下的願,如果通過了清算或更生,就上網分享,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當時我哥哥因為卡債、信用貸款被銀行、民間的資產管理公司不斷的文攻(寄存證信函、強制執行書、法律訴訟信等)、武嚇(公司、家中電話、手機)不斷的催款,不但讓他丟了飯碗,也沒辦法找正常的工作(超過10年),只能找臨時、沒有保障的零工維生,收入更是少的可憐,還得被知到內情的無良老板不斷的剝削、欺負、打壓。他有4個小孩,老婆在工業區工廠上班,沒有自己的房子,從門外漢到促成這為的更生,中間也經過很多人、事、物的磨練,也因此讓我發願,一但通過,我一定要上來分享整個行政流程及心路歷程,希望幫助需要的人,渡過人生的難關。
為了怕被道德魔人攻擊,畢竟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通過更生並不是值得高興或是驕的事,但實在是因為被逼急了,再這樣下去,我哥一輩子就得在無止盡的還款中渡過,分享只是一個心願,道德魔人請不要筆戰。
在走上清算程序之前(後面會說明從清算轉成更生的原因),我哥欠下的錢,在通過前置協商後,每個月得還13000元,共180期(15年),零利率,會辦清算的原因主要還是被民間的資產管理公司刁難(其中有一家不答應比照辦理),不然在協助他完成前置協商後,我是打算讓他把這些錢還完的。清算存在巨大的風險,得承擔優惠還款條件無效、先前繳款併入債務中重新計息(等於白繳)以及重新談判的後果。因此還得起的人,在你可以負擔的情況之下,一定要堅持,即使還款年限要到15年,但這是有盡頭、看的見的,這麼做,除了無愧於心之外,也是對自已的人生負責。
以下是關於清算、更生程序及沒有補報到債權的處理說明,因為已經過了2年多,我儘可能把過程詳細的記錄下來,如有錯誤或需要補充的地方,歡迎指正。
因為過程很長,總共分為4個部分,有興趣的人請參考其他篇幅:
【分享】自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更生』過程分享 - 清算2/4
【分享】自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更生』過程分享 - 更生3/4
【分享】自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更生』過程分享 - 除外情況與參考資料 4/4
本人非屬任何代辦公司,也沒有任何商業行為,僅供自身案例參考,勿筆戰。
申辦人的家庭狀況:
我哥已婚,育有4名子女,父母健在,在發生個人債務狀況前,是在工業區的工廠裡上班,生活穩定。結婚後,妻子懷孕辭掉工作,專心待產,此時開始入不敷出,也開始拖欠卡債,信用卡更是一張接著一張辦,當發覺信用卡的利率太高,無法承受時,他聽從理專的建議辦了信用貸款,還掉信用卡債務(利率較信用卡低),但賺的錢還是不夠花,於是又一張又一張的現金卡,挖東牆補西牆的作法,累積了一大筆債務,直到信用透支,催帳電話、強制扣薪、法院支付命令來了,他也丟了工作,開始過著零工生活。
從民國95年無法還款開始,一直到101年辦理前置協商為止,在17~20%的利率下,銀行和民間資產管理公司(簡稱AMC)總債務金額從原本的180萬,澎漲到將近400萬(其中並不包括在更生期間漏報一間民間資產管理公司的60萬,之後會再說明)。在利率的因素之下,在還款能力範圍內,連利息錢都不夠,也因為他的身體出現一些狀況,再也無法負荷那些日夜顛倒而且粗重的工作,加上沒有勞保,對他晚年的生活也是一個問題,對他失望的我,考慮到他的小孩和他的老年生活,才會想幫他處理這些債務。在此我想對那些欠錢的人說一句話:你們一定要對自己的債務誠實,即使你已經忘了你到底欠多少家銀行、多少錢,在你能儘可能記得的範圍內,誠實面對,不然後續的問題會麻煩。欠債的人都會逃避和選擇性遺忘,也因此我也常和他吵架。當初也想過要找外面的代辦公司,但代辦費從4萬到10萬元不等,而且還得看他們的臉色,沒辦成功不能退費,他們也還把問題推的一乾二淨,最後被氣到了,決定自己辦。就過來人的經驗來說,它真的不難,只是比較複雜,需要多一點的耐心而己。
債權人:6家銀行+5家民間資產管理公司,共11位債權人。
債務結構:信用卡、現金卡、信用貸款。
欠款金額:約400萬,本金約1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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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置協商:
準備資料:
1. 前置協商申請書(圖1-1)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圖1-2)
4. 債權人清冊(含聯徵中心提供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及債務人自行填寫之其他債權人清冊)(圖1-3)
5. 近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向各地國稅局申請)(圖1-4、1-5)
6. 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7.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向各地勞保局申請),但確無本項資料者,可免提供。
8. 有金融機構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債務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上述繳交文件可能會因時間、背景而有所不同,僅供參考,請依照自身情況調整>>>
歷 時:
100年9月開始準備資料
100年11中送件
100年12底簽約
101年1月與資產管理公司談比照辦理
101年8月終止分期還款協議
在這個階段,我們的最終目的就是與銀行能達成"零利率"的目標,然後定出一個長期的還款計劃,我們的規劃是希望一個月的總還款金額是13000元,在這個金額下,依照最大的還款年限15年為計算基礎。每個銀行都有專責在處理債金事件的窗口,請參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網站說明。
流程如下:首先跟銀行談你的還款條件,並且向最大債權銀行(欠最多錢的銀行)送件,送件前要先將相關的表格填寫完成,包括前置協商保證人同意書、債權人清冊、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收入切結書等文件,完成後,承辦人會和你連絡,並且就你提出的文件與還款金額進行建議與審查(主要是調整還款的金額)。我是跟花旗銀行進行申請,運氣很好,遇到一位很好的承辦小姐。幾經溝通與修改後,花旗和其他銀行同意我哥的前置協商,簽定180期,零利率,每期還款6200元(這個部分只有6家銀行的債務)(圖1-6、1-7)
在完成與銀行的前置協商條件後,依照消債條例第151條之1” 前條債務經金融機構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如債務人依前條規定提出協商並成立者,資產管理公司應依該協商條件辦理。"開始與其他5家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協商。我的作法是將已達成的前置協商機制協議書連同我自己寫的一封陳述書(內容就是說我已經與銀行達成協議與完成簽約,依照消債條例第151.......敬請比照理.......),一起傳真給各家資產管理公司,沒有太大問題的話,他們就會傳回通知信件、分期約定書、協議書或同意書(圖1-8、1-9),內容會告訴你如何繳款與匯款帳號,接著就是按期繳款,繳完了就會發給你償還證明書。在這個階段有一個小插曲,就是有一家銀行在我辦理前置協商期間,把債權賣給某一家資產管理公司,造成債權的歸屬問題,所以在確認債權的時候,除了聯徵中心的資料外,你得注意在這期間你的債權是不是被賣掉,這對之後的還款很重要,也需要跟最大債權銀行的承辦人確認,及時修改並調查還款金額,避免無法負荷造成毀諾。
我以為這事就可以這樣平淡的結束,但世事總是崎驅,在5家民間資產管理公司中,就有一家不願意依前置協商條件比照辦理,一開始打電話給他們時,發現他們連我哥欠多少錢都不知道,而這家公司就是在辦理前置協商期間,接收銀行轉讓債權的那家資產管理公司。他們在收到我的傳真資料後,表示不願意,也沒有義務比照銀行辦理(詢問法扶的律師後,表示資產管理公司真的不用依照消債條例辦理),他們不是開慈善事業,要的話就一次清償,否則免談,並且告訴我,照我哥的情況看來,一旦我找到工作,他們就會馬上申請強制執行,扣三分之一的薪水,沒有任何轉寰餘地。本來簽完協議書後,我哥已經在工廠找到工作,也準備上班了,雖然薪水不多,但那是一個固定的收入,有勞健保,而且不用被無良老闆剝削。
只是一聽到這個消息,他又不敢去上班了,因為之前會丟掉工作就是催債電話一直打到工廠鬧,他又退縮了,即使我跟他說,強制執行加還債金額最多就是薪水的三分之一,他還是不敢去,應該是怕別人異樣的眼光吧!我也曾把同意比照辦理的資產管理公司的協議書傳真給那家公司,但還是遭到他們的拒絕,他們知道我們有還款的意願後,我的家人又開始接到討債電話、律師信、預先強制制行通知、存證信函…等等書信,在繳了6期之後(要記得,對於已經達成協商的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繳款一定要正常,不要存著僥倖的心理),看著我哥的身體愈來愈不好,收入也減少(工人,沒做沒錢),實在不想我哥再過那種生活,加上他又養了4個小孩,我決定毀諾辦清算(在這階段沒有過要辦更生這件事,因為我哥他沒有固定的工作與收入,在參考法條與網路的資料後,跳過更生,直接辦清算)
我心裡知道,清算也會有不過的可能,而且這半年繳的錢都會成為泡沫(利率重新計算,併入總債務金額中),只是不這樣做,我哥可能連最後的機會都沒有,畢竟身體才是第一。
圖1-1、前置協商申請書

圖1-2、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圖1-3、債權人清冊(範例)

圖1-4、近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

圖1-5、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圖1-6、圖1-7、前置協商協議書


圖1-8、圖1-9、資產管理公司比照前置協商條件辦理還款協議書


接下來請看:
【分享】自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更生』過程分享 - 清算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