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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為什麼華亞科第四季可以退稅62億?

華亞科連續虧損5年,2008~2012年,累積虧損高達744.98億元,所得稅為零...

2013年開始賺錢,獲利212億,所得稅為零,稅後淨利 212億

2014年大賺467億,所得稅還能退稅 62億,變成稅後淨利 529億.累計虧損今年幾乎全數弭平.
744.98-212-(467+62) =3.9,累虧僅剩3.9億元.

請問 這其中是什麼原因,連續賺錢兩年都不用繳稅,還能退這樣多的稅?

報紙說是,依據IFRS(國際會計準則)將以前累積虧損正式抵稅,所以大舉認列遞延所得稅利益62.28億元,不太懂這個意思? 這62億的所得稅利益,錢是從何而來?

華亞科財報
2015-02-02 21:4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華亞科 62億
要回答你的疑問理應去看這幾年財報有關所得稅計算~

不過有點懶就不詳查了,直覺說應該是虧損年度因稅上有未來可扣抵數,

所以財務會計上有所得稅利益,但管理當局可能在當時認為未來不見得公司會獲利能扣抵,

所以也同時做了評價調整而未認列該所得稅利益~

然而因為這兩年牙科走運竟然賺錢了,還大賺,所以稅上確實也發生扣抵使用~

故當時的未認列的所得稅利益便在這兩年認列了~
華亞科歷年財報


2005 繳稅3.33億
2006 繳稅3.86億
2007 繳稅1.17億
2008 繳稅0.08億
2009~2013 繳稅0
2014 退稅 62.28億

似乎,華亞科10年來對國庫只繳了 8.41億的所得稅, 國庫卻要 退稅62.28億給華亞科, 這不合邏輯,中華民國沒有這樣好康的事吧,我是哪個細節產生誤解?

華亞科財報對此62億所得稅利益的說明是: 考量公司未來獲利能力於2014年第四季對於 現存 未使用之 虧損扣抵 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及 所得稅利益。前述 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將隨虧損扣抵使用而減少,而減少該 遞延所得稅資產會 有 所得稅費用產生

我看不懂這些稅務名詞,
什麼叫做 " 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為什麼 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 ,就會 產生所得稅費用 ?

能否請高手幫我 白話一點解釋這來龍去脈....
pqaf wrote:
華亞科歷年財報200...(恕刪)


你應該會錯意了~

那並非退稅,只是因過去虧損可於今年扣抵而產生財務會計上的所得稅利益~

算是抵稅權的實現,而非真正的退稅~賺錢繳稅、賠錢類似就留著當未來費用一樣~

但萬一未來10年內都虧損那就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Brian CY wrote:
你應該會錯意了~那並..算是抵稅權的實現,而非真正的退稅~賺錢繳稅、賠錢類似就留著當未來費用一樣~

但萬一未來10年內都虧損那就真的什麼都沒有了~.(恕刪)
不好意思 我還是不太了解你的意思,能否用華亞科的實際數字來舉例說明呢? 感恩.

62億這個數字是根據什麼 計算出來的?
那62億是從哪來的? 是華亞科今年賺獲利中的所提列出來的 ? 還是華亞科從未來的獲利中先借來的 ? 還是華亞科從過去幾年虧損的費用中 轉提出來的? 還是從國稅局退給華亞科的?

面板股也是連續虧損多年,2013年才開始轉虧為盈,當年獲利就得繳18%所得稅,2014年也是要提列所得稅費用,為何沒辦法像 DRAM股轉虧為盈後,連續兩年大賺7百億,不用繳一毛稅,還享有幾十億的所得稅利益? 我不太明白兩者的會計計算差異...

http://accounting-kid.findcpa.com.tw/25991314563709633853/-22

先看看什麼叫做遞延所得稅資產吧

簡單說就是因為ifrs的關係,現在評價設備折舊的方式跟原本有所不同
所以前幾年繳的稅比較多,累積下來可以扣抵差額

國稅局可是沒有退回任何一毛錢
這完全是已經付出去的跟帳本上紀錄的差額
並不是可以收到62億


謝謝樓上大大的提示,但我還是不懂 如何套用"遞延所得稅資產" 或 "遞延所得稅負債"來解讀 華亞科的所得稅利益 ...??

我嘗試用華亞科的case解釋看看,再幫我指正理解上的錯誤...

根據歷年財報,
2008~2012年,累積虧損高達744.9億元,所得稅為零...

2013年開始賺錢,獲利212億,稅後淨利 212億

2014年大賺467億,

華亞科雖然2013~2014 總共大賺 679億,仍遠小於 2008~2012所虧損的744.98億,所以財政部收不到半毛所得稅.必須等華亞科累積獲利超過 745億之後,財政部才能徵收所得稅.

原本這兩年賺 679億,要繳交給財政部 62億的所得稅,因為仍是累計虧損階段,所以完全不用繳交. 但這筆 "省下"的所得稅費用,須 暫時被提列在華亞科的會計帳上,變成華亞科損益表裡的"所得稅利益". 679+62 = 741億, 於是就只差3.9億就能弭補歷年虧損.

接下來,
2015年,華亞科繼續賺錢, 假設Q1稅前 賺了103.9億的話, 就正式完全打消歷年虧損, 103.9-3.9=100,這100億就得開始繳交17%的營所稅給財政部,同時2014/Q4 所額外編列的 62億所得稅利益, 也必須 改成 62億所得稅費用,放到2015年的財報中.

2015年的財報的損益表中,不但要 計算全年獲利的所得稅費用, 還要額外多提列62億的所得稅費用.

這62億只是為了會計原則,計算多年虧損抵扣數字時,所產生的虛擬利益,等公司獲利且完全抵消10年內的虧損後,就必須在損益表 和 資產負債表裡,同額抵銷掉這筆虛擬利益.

請問各位先進,我這樣的理解對嗎? 還是大錯特錯嗎?


pqaf wrote:
這62億只是為了會計原則,計算多年虧損抵扣數字時,所產生的虛擬利益,等公司獲利且完全抵消10年內的虧損後,就必須在損益表 和 資產負債表裡,同額抵銷掉這筆虛擬利益.
,...(恕刪)



不好意思

樓上幾位的詳細內容

我沒仔細看

版主提的.....感覺會計帳 借貸項目要平衡

參考囉
免責聲明:以上資訊,僅供笑話 ,並不構成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讀者須自負風險及判斷,個人不負任何責任
大嘟頭 wrote:
根據歷年財報,
2008~2012年,累積虧損高達744.9億元,所得稅為零...
2013年開始賺錢,獲利212億,稅後淨利 212億
2014年大賺467億,
華亞科雖然2013~2014 總共大賺 679億,仍遠小於 2008~2012所虧損的744.98億,所以財政部收不到半毛所得稅.必須等華亞科累積獲利超過 745億之後,財政部才能徵收所得稅.
原本這兩年賺 679億,要繳交給財政部 62億的所得稅,因為仍是累計虧損階段,所以完全不用繳交. 但這筆 "省下"的所得稅費用,須 暫時被提列在華亞科的會計帳上,變成華亞科損益表裡的"所得稅利益". 679+62 = 741億, 於是就只差3.9億就能弭補歷年虧損.
接下來,
2015年,華亞科繼續賺錢, 假設Q1稅前 賺了103.9億的話, 就正式完全打消歷年虧損, 103.9-3.9=100,這100億就得開始繳交17%的營所稅給財政部,


<= 前面這邊是對的
後面這邊我看不懂你怎麼導出來這結論 =>


同時2014/Q4 所額外編列的 62億所得稅利益, 也必須 改成 62億所得稅費用,放到2015年的財報中.
2015年的財報的損益表中,不但要 計算全年獲利的所得稅費用, 還要額外多提列62億的所得稅費用.
這62億只是為了會計原則,計算多年虧損抵扣數字時,所產生的虛擬利益,等公司獲利且完全抵消10年內的虧損後,就必須在損益表 和 資產負債表裡,同額抵銷掉這筆虛擬利益.
請問各位先進,我這樣的理解對嗎? 還是大錯特錯嗎?



遞延所得稅利益,你把他想成「抵稅權」這樣會容易理解點
14年賺了467億,應該要繳79億多的所得稅
但是因為彌補之前虧損的關係所以今年不用繳,省下來
這筆省下來稅金,在會計報表上面要調整
原本的累計虧損帶來的潛在利益 (所得稅減免)被使用掉了
所以這62億,比較像是 實現所得稅減免的利得
2015剩下的3.9億還是有隱藏的所得稅減免利得
parus wrote:
.14年賺了467億,應該要繳79億多的所得稅
但是因為彌補之前虧損的關係所以今年不用繳,省下來
這筆省下來稅金,在會計報表上面要調整
原本的累計虧損帶來的潛在利益 (所得稅減免)被使用掉了
所以這62億,比較像是 實現所得稅減免的利得
2015剩下的3.9億還是有隱藏的所得稅減免利得(恕刪)
我無法理解的是, 467億是華亞科真材實料賺進口袋的現鈔(包含應收帳款)...但這62億只是 為了會計稅務作帳方便,所產生的虛擬利益,實際上國稅局並沒有退現金給華亞科,實質上這62億並不存在,

今年打消虧損後的新財報裡,是不是要額外編列 所得稅費用的型式,打銷這62億的虛擬帳目,否則資產負債表,就會一直掛著這筆永遠無法兌現的62億虛擬資產.

另外一個疑問是,同樣嚴重虧損多年的面板股,也是這兩年才開始賺錢,卻馬上要編列當年的所得稅費用,為什麼他麼的財報損益表裡,沒有類似華亞科這種會計手法,在打消歷年虧損前,完全不用繳稅,還能產生所得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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