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運旗下廣奕置業位於蘇州吳中區市中心 廣奕天之星建案 已經封頂會不會賺錢阿?
中時電子報報導 出售面積5.2萬平方米 每平方米預計1.2萬人民幣 估算台幣大約30億 這樣金額不小!!
上個月在20-30元定存股那篇問過了 當成股價13.2元 剛剛看一下股價15.55元 ,果然被該討論版的網友料中波動大 不是定存股 是會賺錢的股票.
再問一個問題 像該公司旗下金運科技做LCD模組代工的 這波LCD好像不錯 不知道有沒有機會?
這家公司到底行不行阿 中壢工業區的廠房土地 請估價師來估 土地每坪估18萬 一萬三千多坪土地外加廠房才賣20億
簽了約才知道市價多少? 才來打官司, 這樣還做房地產 很沒有信心咩
這種天兵老闆的股票可以買嗎? 有人買嗎?
A哥發 wrote:
這家公司到底行不行阿 中壢工業區的廠房土地 請估價師來估 土地每坪估18萬 一萬三千多坪土地外加廠房才賣20億
簽了約才知道市價多少? 才來打官司, 這樣還做房地產 很沒有信心咩
...(恕刪)
我只針對這段回答
公司在估價時
只要屆時出售的價格不要低於估價結果大概就不會有投資人有意見~主管機關亦不會有意見
怕是高買低賣~~~取得處份資產相關辦法有規定~高賣低買則毫無疑問
既然估了20億~~可見得他們的出售價格應該會高於20億吧~
該公司並無不專業啊
至於市價多少~~確實要簽了約才知道~但一筆這麼大的廠房土地買賣
雙方一定事先橋好了~~只差合約上的簽名~
只能說~~未百分百確定的事(哪怕是99%已確定)不宜過早透露而已~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只要屆時出售的價格不要低於估價結果大概就不會有投資人有意見~主管機關亦不會有意見
好玩就在這裡 中壢工業區實價登陸一坪約22萬 一萬三千多坪總價在去年的行情應該在26-28億左右 賣20億明顯偏低
不賣了打一打官司 判賠六千萬 整件事看一看 如果真用市價(28億)處份掉可以賺20億 eps8元
不過賣一賣也沒甚麼 該公司台灣大陸越南土地加一加10萬坪 賣一萬多坪還有八萬坪 最大問題經營者二百五才是最大風險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6125)廣運-補公告本公司預計出售不動產之相關資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縣中壢市內壢段及中工段房地
2.事實發生日:102/2/8~102/2/8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43,274平方公尺
建物面積:47,378.3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0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力霖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利益新台幣1,246,480,485元(含遞延利益169,110,921元,按5年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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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6125)廣運-補充有關本公司6月5日發佈預計出售不動產相關公告,該交易現已失效。
1.事實發生日:103/06/05
2.公司名稱: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重大訊息發佈。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6月5日發佈預計出售不動產相關公告,該買賣斡旋金契約書已於102年2月9日契約失效,相關資料可詳本公司6月5日公告訴訟案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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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5)廣運-公告力霖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案之一審判決結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
原告:力霖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度重訴字第219號
2.事實發生日:103/09/1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02年2月8日與力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霖)簽訂有關出售廣運中壢不動產之買賣斡旋金契約書,雙方約定契約總價為新台幣20億元(未稅),並由本公司回租5年,委託期間為102年2月8日至102年2月9日止,同時由力霖交付廣運一張新台幣壹億元支票做為本契約書之斡旋金,並於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時,由廣運交還力霖,由力霖另行開立簽約款支票,其中買方特別要求規範若銀行未能於102年2月8日確定核貸金額時,則本契約將失效,買方亦不須負違約賠償,且賣方須無息退還上述斡旋金支票。
現今因力霖未能於102年2月8日前提出書面銀行核貸證明文件,故廣運乃依契約書第六條約定,解除本契約,唯力霖不同意,故委請律師向法院提起請求廣運賠償新台幣壹億元之訴訟案。
4.處理過程: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102年度重訴字第219號判決:本公司應給付力霖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6仟萬元及自102年5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十分之六,餘由原告負擔。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原來是去(前)年的事...(恕刪)
可能估價也沒錯 只是前年去年房地產漲太快了 簽下去才發現賣低了
不過話說回來 目前房地產又要往下了 是不是說去年乾脆給他賣個24億 搞不好最好
這塊地是民國92年跟飛利浦買的成本才五億兩千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桃園縣中壢市中工段1571地號及內壢段3761地號等貳筆;權利範圍:全部
建物:桃園縣中壢市中壢工業區自強一路5號;權利範圍:全部
2.事實發生日:92/9/9~92/9/9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計:43,274平方公尺(13,090.385坪)。
建物計:48,015.52平方公尺(14,524.695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23,615,4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灣飛利浦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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