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扁政府的策略是入WTO(國家與國家), 利用其他國家與中國談判, 台灣再利用WTO會員國身份比照來享受優惠, 馬政府則想利用ECFA(地區與地區), 以中國地區(海西特區)的身份, 取得優於WTO的優惠, 一直強調要先[顧肚子再顧佛祖], 即使有犧牲主權的疑慮, 也在所不辭, 如今中國對WTO會員國的開放程度, 竟然比ECFA談的還優惠, 不知馬政府當初堅持簽ECFA, 有沒有做過評估, 如今白忙一場, 為何沒有看到任何財金官員出面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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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外資銀大鬆綁 震撼金融業
2014-12-21 經濟日報 記者李仲維/綜合報導
大陸國務院昨(20)日發布修改後的「外資銀行管理條例」,適當放寬外資銀行准入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條件;同時也取消設立分行的營運資金,以及人民幣業務准入中對開業年限和盈利能力的要求,顯示大陸逐步放鬆對外資銀行進入大陸市場的限制,且對外資銀行管理施行國民待遇。
中國政府網昨日公布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11月27日簽署這項國務院令,並訂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後的外資銀行管理條例顯示,原先規定要求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大陸境內設立的分行,應當由其總行無償撥給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的營運資金;新規定刪除1億元的要求。
另外,對擬設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外方唯一或控股股東,原來規定都有在大陸境內設立代表處二年以上的要求,但新規都刪除這些硬性規定。初次設立分行的,也不再要求在境內設立代表處二年以上。
取消此一條件後,外國銀行在大陸設立營業機構,將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先行設立代表處。不僅放鬆各類新設及准入,在外資經營人民幣業務的監管方面,新規也予以放鬆。原規定對經營相關人民幣業務,有開業三年以上、提出申請前兩年連續盈利的要求。但新規定將開業年限縮減為一年,並且刪除盈利的要求。
新規也明確規定,外國銀行的一家分行已經依照條例規定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該銀行的其他分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將沒有開業時間的要求。
路透引述北京一位券商分析師認為,現在外資銀行就是國民待遇了。
大陸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這一修改是給予外資銀行與陸資銀行「同等的國民待遇」,無論中資還是外資,國有還是民營,在政策、法規上都應該一視同仁,營造良好的競爭環境。
大陸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說,外資銀行進入大陸以來,發展較為緩慢,市場比重有減無增,受資本的約束是主因,如今刪除1億元營運資金的要求,可說是為外資銀鬆綁。
像上海、香港,到處都看到台灣的富邦銀行的招牌,親身路過招牌備感親切

現在大陸金融更開放,把餅做更大,先去大陸開行的銀行當然更快擴點
像富邦銀行大陸子行加計併購前計算,在大陸在地化發展快20年,又有百萬台商當基礎,大勝現在才要發展大陸市場的外資銀行
當時併購PB是2.15,且併購後淨值提升快4成,所以這個併購案算是很成功。
另併購金額為才60幾億RMB,溢價沒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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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亞洲併購,PB沒有喊出2倍以上,根本沒有椅子可以坐,即使有了椅子可以坐,程序還要夠快」。
2014年1月12日
國銀發展區域銀行 葉銀華:問題不在公公併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為發展區域性銀行,財政部指定兆豐金主導進行公公併評估,對此,前金管會委員暨交通大學財金所教授葉銀華強調,財政部提出公公併不是重點,公股亞洲發展的重點是要讓公股在用人有更大的彈性、更有效果的經營團隊,否則貿然推動公公併只會讓印刷業以及壓克力產業蓬勃發展。
葉銀華表示,國銀要成為地區性活躍銀行,併購是一項必要的措施,尤其,控制股東要先放棄牢牢控制的主控權的意念,因為股東若想要控制金融機構,就不會想增資,因為增資會稀釋投票權。
他說,控制股東應該逐漸累積購併資本,逐漸降低控制權的期望,「與其把一家金融機構視為自己家的,不如將其推向國際化的舞台,這樣的使命會比把一家金融機構傳給後代更好」。
同時,葉銀華也強調,財政部提出的公公併不是重點。他以台北富邦銀行銀併購華一銀行為例指出,由於華一銀的大股東非金融業,因此,為大陸地區少數可以賣出的銀行之一,且華一銀也不是國際大銀行,但即使公股若有興趣併購,不但不可能付出2.6倍的PB(股價淨值比),且現有的制度也限制公股海外併購。
他表示,「現在亞洲併購,PB沒有喊出2倍以上,根本沒有椅子可以坐,即使有了椅子可以坐,程序還要夠快」。
葉銀華認為,國銀亞洲布局必須擁有足夠資本、優秀跨境銀行業務的經營人才、治理體系與資訊系統,才能找到屬於自己的right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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