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不是很單純的私募而已嗎 ?

【公告】宇瞻科技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2014/11/09 22:23 中央社
日 期:2014年11月09日
公司名稱:宇瞻科技 (8271)
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發言人:林萬元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1/0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第0910003455號令之規定擇定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
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上限為1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發行總股數上限為15,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
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發行價格在前述原則下,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及
「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視
當時市場狀況,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3)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並考量公司未來展望以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
限制,且三年內不洽辦上市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素,故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應屬
合理,對股東權益不致有重大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預計以一次辦理資金之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公司長期
營運發展所需,預計將達成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強化財務結構,提升本公司未
來營運績效之效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並評估資金市場狀況及考
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等,故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交付日起3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辦理轉讓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3年後,
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
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
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含實際發
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辦法、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預計可能
產生之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嗣後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或
法令之改變須變更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本案於董事會通過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
、商議、變更一切有關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
切有關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所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