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PO在這版對不對,如果不洽當再請幫忙砍文,謝謝
實在算得霧煞煞~所以在這 請問各位
之前因為遇到一些狀況,所以信用卡用了循環約一年,本金約7萬 年息12%
目前手上有約4萬現金可動用,
但月底又有一筆必要性支出 現金支付約3.5萬,若要用刷卡支付需加3%
年底預計有筆收入5萬
每個月約有4~5千可動用支出可用來繳卡費
請問哪種方式比較划算呢?
1. 先把4萬全繳入信用卡,剩餘3萬循環兩個月後,預計年底可結清,
必要性支出的3.5萬 先用刷卡(但刷卡需加3%),然後去辦理刷卡分期 (年息約6%) 分12期
2. 必要性支出用現金3.5萬支付,剩餘卡費循環至年底繳5萬,再慢慢償還剩餘2萬
感謝各位~
必要支出立刻要付3%=35000+1050=36050 +年息6% 2163= 38213-35000/35000=9.18% 新的利息3213
若先還負債70000-40000=30000 年息12%=3600 新的債務3213 共6813
若先付掉支出35000 還有5000 還掉負債 70000-5000=65000 年息12% 共7800
不論哪一種繳法 您的觀念直接就是錯誤的,這種情況該做的是有錢就還有錢就還[雖然銀行會騙一般人不懂說:當初約定...就威脅告消基會或是馬上電話拿起來真的直撥給消基會,銀行肯定讓您有錢馬上還],什麼一次還一大筆,那這些時間,銀行的利息可沒有少算 雖然如果我是銀行,最喜歡您這種客戶,我如果就是那個小額信貸的業務員,最喜歡您這種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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