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資人+掛名地主
B=投資人+議員女兒
C=投資人
D=投資人
4人共買一塊地
B私下找A 拿土地借高利貸,A同意,C、D不知
高利貸來討錢,事情曝光,四人同意賣土地(不同意也不行,土地已經被高利貸設定,利滾利會被高利貸吃掉)
B扣掉自已的股份,不夠還高利貸
B的議員爸爸出面向C 借錢,考量議員地位,C同意借(議員口頭答應每個月還10萬,白紙黑字只有開女兒跟議員夫人本票)
事情已經過半年以上,一毛都沒還,期中一直找B要錢也不理
B的本票法院申請裁定也沒用(名下沒錢)
找B的議員爸(當初他出面幫女兒借的),說跟他沒關係,錢是她女兒借的……
請問各位大大,該如何要回這筆錢(這錢是長輩的退休金),請提供建議,謝謝!!
wenpolin wrote:
B的議員爸爸出面向C 借錢,考量議員地位,C同意借(議員口頭答應每個月還10萬,白紙黑字只有開女兒跟議員夫人本票)
事情已經過半年以上,一毛都沒還,期中一直找B要錢也不理
B的本票法院申請裁定也沒用(名下沒錢)
找B的議員爸(當初他出面幫女兒借的),說跟他沒關係,錢是她女兒借的……
請問各位大大,該如何要回這筆錢(這錢是長輩的退休金),請提供建議,謝謝!!
買土地不掛名?
你心臟不錯,
又無憑無據,
土地這事就算了.
然後你又借錢給B
那你也只能向法院申請債權確認,
如果名下無任何財產,
又沒工作,
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叫黑道收帳,你大概還是會被坑一筆,
結論...放棄吧!
不死心嗎?找個專門處理債權律師,
說不定還有一線希望.
看幾成處理吧!不過如何分攤白紙黑字,
不要再拿大筆金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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