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hen245 wrote:可是農地農用的原則下...(恕刪) 這當然了,要評估一下違法狀態下,到底違反哪些法令,罰則是什麼,有那些門神可以找的.可承受多少風險營登用乙地取得使照就用農舍名義取得若說違反法令如果是非都市土地這很明顯是違反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可以依區域計畫法處分,開罰6-30萬,並限期恢復原狀,如屆時未恢復原狀,可移送地院。都內的話,就是依都市計畫法處分看看全台一堆農地都是工廠,重金屬廢水都排放到農田,到時農作物又吃進大家嘴裡,但是農地的工廠有少過嘛?沒有,老闆還很開心的說,那些人笨笨去買工業用地一坪20萬,我農地一坪才買5000元,土地成本才1/40,非常聰明。
coadna6666 wrote:不會把營登登記在乙地...(恕刪) 一般關起門來沒人知道也沒客人會上門的公司當然OK,可是連鎖超商目標這麼明顯,你登記的乙地沒有開超商,實際營業的甲地沒有登記,是這麼想送錢給國稅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