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在投保時,要保書都會要我們誠實告知填上一些資料;
其中有2個問題..
1、兩個月內有因各種大小疾病看醫生嗎?
2.一年內有因任何疾病用藥治療嗎?
我曾因2個月感冒看醫生,所以這2點都寫"是"
結果業務員就叫我不要寫是,改成"否"
請問這樣對嗎?若日後申請理賠會有糾紛嗎?
請問大家都如何回答呢?
tntexpress wrote:
請問大家在投保時,要...(恕刪)
假如你在投保前未告知體況足以影響核保標準,
兩年內保險公司查到有可能要求解約沒收保費。
兩年後保險公司無解約權,但視既往症拒賠。
這裡不清楚版大未告知的體況內容是甚麼,因此實際情況還是要版大自己評估。
補充:
版大的體況在一年內告知期範圍,那算比較嚴重一點的體況。
如果這張保單以經核保完成、簽收了也過省閱期,那就沒有辦法補告知。
(當然實務上在核保流程進行中時是可以送補充告知文件,但核保完成後補充告知已無意義)
如果投保的公司是屬於一版一眼按照規矩來的,比如:三商、國泰、中壽、遠雄等,
兩年內申請理賠時,調閱病歷發現未告知事項有很高的機率要求解約保單。
[問題]理賠後被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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