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手邊目前有一個放置多年的塔位 在2個裡拜前接到電話並表名購買 對方類似為房仲公司那種
於是家父代為出面交易 事後交易不成 原因為對方說我少了2種 1骨灰罈 2生前契約
而我目前手中持有的是所有權狀(嘉義慈雲塔) 由於時間太久了(10年以上) 當初購買也是業者只給我這個
其他2個並沒有 而我也不清楚 所以來這問問對此了解的人
1骨灰罈 可以跟收夠我塔位的公司買 對方開價一個5萬
2生前契約 對方是請我跟原來購買的業者要
以上2種是否要由我方出才能交易?
Instinct wrote:
我怎麼覺得對方只是想...(恕刪)
嗯 其實對方也跟我們接洽多次 電話也講了好幾回 我們就是表明只想把所有權狀處理掉
其他不必要的東西不想再購入 也不期待賺 小賠出場就可 然而對方只說還缺這缺那 很難脫手
必須要我們備齊 不然他們也有賣 當然我方也不是笨蛋 東西是你在賣 我就單純的權狀賣你
再來你怎瞞天喊價就不關我事了 後來有同意只買我們權狀 家父去對方公司交易 見面又說少這少那
感覺很不好 網路資訊對這又不是很透明 所以才上來問問
小弟的疑慮是 我們早期買得真的只有權狀 後來才冒出必須連同骨灰罈跟生前預約一起才算??
還是到現今為只 都是買權狀??
假如今天我必須用到是買權狀+骨灰罈+跟生前預約 這樣對嗎?
再來是否單純一張權狀就可以賣給這些所謂中間商而不必再被強迫購買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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