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想請教一下,我100年有申請前置協商但毀諾了
銀行從我毀諾後計算到這個月是11萬多(原本前置協商的金額是7萬5)
我跟他說如果我要一次處理可折多少
他說最大的折扣只能到8萬5
然後我跟他說,那我能先繳一部份然後其餘再分期嗎?他也說可以
但我現在有個疑問:他給我的8萬5比我當初前置協商的金額還高(應該是有算到利息)
我可以再跟他喬嗎?還是只能依8萬5來結清?
因為我有間銀行,前置協商時要繳5萬3,最後喬到2萬7結清
所以全部的折數都還是只能看各家銀行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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