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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變保單 再設限

利變保單 再設限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14.08.21 05:31 am

保守型投資人的投資管道再少一條,金管會昨(20)日無預警電告各壽險公司,未來10年期以下躉繳利變壽險保單統統不准賣;換言之,在市場上大受歡迎的新台幣7年期、美元6年期利變壽險保單將走入歷史。

利變壽險保單是今年上半年便熱賣超過2,000億元,壽險人士表示,利變壽險可以提供民眾壽險保障及儲蓄功能,但投保的人主要是看上儲蓄功能,壽險保障次之;目前6、7年期利變壽險的內部報酬率(IRR)大概落在2%出頭,比定存利率稍高,對不想承受風險、又想享有高於定存利率的民眾頗具吸引力。

金融海嘯後,類定存保單在市場人氣一直居高不下,銀行樂於向客戶推薦,以賺取無風險手續費收入,但金管會並樂見壽險公司跟銀行「搶生意」,設下一道道關卡。壽險業者表示,近幾年的類定存保單發展,最早是萬能保單,在金管會設下「門檻法則」(身故保險金/保單價值總額)後降溫,後來出現利變年金,也在去年金管會嚴加管控後消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利變壽險。

金管會近期對利變壽險管理措施一波接一波,先祭出三規定,包括解約費用至少須收六年、增值回饋金不能以現金方式領取,以及增值回饋金在繳費期滿後,須繼續回饋,後來又規定要賣6年期保單,必須增提資本,使得市場上銷售短年期利變壽險的保險公司愈來愈少,目前以南山、富邦為主。

昨日再要求業界不得銷售10年期以下、躉繳利變壽險,據了解,目前市場幾乎沒有10年期利變壽險,主管機關管理標的主要鎖定6、7年期保單,6年期主要是美元保單、7年期為新台幣保單。

業者說,只要市場需求在,不管主管機關怎麼管,還是會有壽險公司設計出相關商品,例如目前有壽險公司推出「1P20E 」(20年期、一次躉繳)商品,不在金管會保險局此次設限範圍內。
2014-08-21 18:04 發佈
AMD_Hammer wrote:
利變保單 再設限【經...(恕刪)




腦殘的金管會政策,

一堆爭議不斷的長年負利率儲蓄險不管

反而一直管制有利於保戶的短年期儲蓄險

金管會的職責究竟是要保障

保險公司的獲利還是保戶的權益?

要提高國人的壽險保額,

該把保障型的商品弄好

例如以前的投資型保單

新的生命周期表發佈後,

並未跟著調降危險保費

1200/年的行政管理費對小額投資人也偏高

應調整為1200/年與0.2%/年取其低者

比對儲蓄型的萬能壽險

附加費用3%不到,搭配高宣告利率

實質IRR>2%

150%附加費用的變額萬能壽險顯見不合理

為何不跟萬能壽險一樣只收3%不到的附加費用?

連結的ETF還要多收1.3%管理費

是想騙誰啊?

把投資型保單變好貨,

國人壽險保額就會提升了

把優質的短年期儲蓄險搞爛

不要壽險的人還是不會買

現在只能說有需要的人趕快把握機會吧
10年期以下躉繳利變壽險~~何時開始停賣
10年期以下躉繳利變壽險~~何時開始停賣

有消息說是9月

然後金管會真的在亂管
真的覺得很煩= =
沒辦法中的辦法,減少保險公司的未來倒閉的變數
利變業績太快
所以需管制
利變保單不錯
但是要有耐心放
我想也無須擔心
因為又有變形的利變會推出
1.躉繳10年期
2.前6年收解約費用但很少
3.無增值 回饋分享金.......但可部份解約提領.......每年第1次解約費用為0.05%
4.每年解約金增加速度稍快.......為了部份解約提領

只是要10年以上啊...........哈

壽險公司可能會照我說的方向走的
.......因為...................完全符合法令啊





abelli wrote:
沒辦法中的辦法,減少...(恕刪)

銀行也會倒啊!!
銀行可以吸金
保險公司就不能XD



amossung wrote:
利變業績太快所以需管...(恕刪)


還有金管會這麼重視國人的保障
保險公司
別再推什麼20年還本意外險了
要推可以
六年末解約,IRR>2%
不然就推六年還本意外險(保額10萬),
六年還本醫療險(日額100)
IRR還是要>2%
可別跟我說因為有這麼微不足道的保障
IRR就要<2%
不管用什麼意外險,醫療險當外衣
就是要看到六年解約IRR>2%
這樣推出很多保障型商品
曾明宗開心沒?

amossung wrote:
利變業績太快所以需管..

2.前6年收解約費用但很少
3.無增值 回饋分享金.......但可部份解約提領.......每年第1次解約費用為0.05%
.(恕刪)


金管會已經有規定
前六年提前解約費用需>1%
且100%保價金都需要扣除提前解約費用
以前是第二保單年度以後,
保價金5%~10%以內
不用扣提前解約費用

和風抹茶 wrote:
銀行也會倒啊!!銀行...(恕刪)


沒錯
只要保險公司能提出有效的計畫
收到這些保費後
可以賺得比給保戶利息多
那有何不可?
哪有一視同仁
全部壽險業都不能賣的道理?

要保障
為何不要求保險公司把投資型保單變有利?
危險保費降低
附加費用150%降到<3%
(儲蓄型萬能壽險不就是如此?)
ETF禁收任何管理費
(1.3%管理費,當保戶是凱子?)
行政管理費也降到1200 & 0.2%取其低
該管的事情這麼多,卻無任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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